【區議會選舉】大律師擬戰李梓敬 劉偉聰:用選票請走建制派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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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一石激起千重浪,持續逾兩個月的反修例運動為不少港人帶來政治覺醒,巿民的怒吼更喚起部分人在體制內服務地區的決心,決意挑戰年底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傘」落社區,大律師劉偉聰就是其中一份子,擬於自己居住的社區又一村,挑戰現任的自由黨李梓敬。
劉偉聰曾為「以胸襲警」案被告辯護,亦曾為「旺角騷亂」被告盧建民的代表大律師。這次他決意投身政圈,原因非常簡單,就是不希望有「保皇黨」、建制派人士當選,「少一個得一個,用選票請走他們」,劉偉聰斬釘截鐵地說。
隨著反修例運動愈演愈烈,至今已有逾700人因警民衝突被捕,當中至少50人被控暴動罪。劉偉聰認為政府藉司法檢控增加年輕人抗爭的成本和的代價,形容做法猶如「逼害」,「等大家知道出來(抗爭)的後果好大,無前途、無將來」、「告你、告到你怕、告到你驚、告到你哋要乖」。

劉偉聰直言,積極考慮參選的原因非常簡單,因不希望再有「保皇黨」、建制派人士在任何一個議席出現、「少一個得一個」。(葉家豪攝)

「少一個壞人會多一個好人,我們喺呢個時代需要好多好多嘅好人,盡量整走更多嘅壞人」。這是劉偉聰決意從政、投身區議會選舉的初衷。被視為中產區的又一村選區,就是這位大狀的服務對象和選區。劉偉聰與又一村早有淵源,小時候曾於當區就讀幼稚園,17年前重回故地,成為又一村居民至今。他坦言與這區「有connection(連繫)、較接地氣」。

又一村屬豪宅地段,到底當區有甚麼社區議題呢?劉偉聰認為區內缺少的是其他社區無處不在的便利店,他希望能在當區成立一所24小時經營的合作社,將賺取的收益捐贈社區或慈善團體。

曾任自由黨李鵬飛助手  欣賞對方不戀棧權力

劉偉聰曾獲聘為被指為「天之驕子」的政務主任,當時主考官之一,更是同為政務主任、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惟最終因成績而未有成為體制內一員。劉偉聰其後擔任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助手,為這位政壇元老的演講辭寫手。他見證著對方放棄穩如泰山的委任議席,循直選晉身立法局成為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議士,亦曾見證李鵬飛在1998年於直選落敗後毅然辭去黨主席一職。他大讚李不戀棧權力,由委任議席到放棄所有身份,為的是當一個名正言順、擁有people mandate(人民認受性)的政治人物 ,「我哋嘅政權正缺乏呢樣嘢」。

無獨有偶,其潛在對手是同樣來自自由黨的李梓敬,劉偉聰如何看待這位潛在對手?劉偉聰直言不欣賞對方代表的價值,「簡單嚟講,呢個社會將來需要更多公平、穩固嘅法治,呢件事唔係就咁講,一定要有一個民主作為整體」。他認為自由黨所代表的理念並非為爭取更多的民主,而是只為享受當下政制提供的「免費午餐、晚餐」,其價值與爭取民主的距離甚遠,故希望對方不要再佔據議席。

不少從政的律師、大律師都會選擇加入公民黨,劉偉聰會否成為「大狀黨」一員?劉偉聰坦言自己「未必太容易合群」,故沒打算加入任何黨派,會以獨立身份形式服務社區,不過他就透露其幕後團隊與連登網民有聯繫。

劉偉聰坦言沒打算加入任何黨派,會以獨立身份形式服務社區。(葉家豪攝)

暴動定性門檻過低  形容721事件為恐怖襲擊事件

《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政府一直強調修例旨在堵塞法例漏洞。劉偉聰認為,若特區政府相信國內的司法制度,就應設立長期引渡機制,毋須逐個個案審議,「若(政府)同意國內法治公平、公開、公正,就唔需要豁免多項商業罪行,因為信就應該係信晒(內地法制)全部㗎嘛」。

在反修例運動中,政府將6月12日發生的警民衝突一度稱為「暴動」,其中5人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成為民情升溫的一大轉捩點。曾為暴動罪被告辯護的劉偉聰指出,根據法例,3個人或以上非法集結,同時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已符合暴動定義。但他認為條文已經過時,強調不應將構成暴動罪的門檻設得如此低。

「假設612係暴動,點解721元朗事件唔將佢定性為暴動呢?嚴格嚟講,唔單止係暴動,直頭係恐怖事件,恐怖襲擊事件」。他批評政府雙重標準,「點解(運動)會越燒越烈,就係因為嗰種不公義燒到埋身,稍為有常識、正常心智嘅人都會嬲」。

劉偉聰認為,政府藉法例檢控令年輕人付的代價越來越多,「接近一種逼害,等大家知道出來(抗爭)的後果好大,會無前途、無將來」。(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見到政府殘暴地對待年輕人,覺得可以做啲咩就做咩,趁住仲做得時就做啦,遲啲社會更淪落時,可能連呢啲都做不到
劉偉聰

政府藉檢控令年輕人付大代價 「告到你怕、告到你驚」

劉偉聰曾代表「以胸襲警」的被告吳麗英,以及在「旺角騷亂」代表被告盧建民打官司,面對這次的反修例運動,他認為政府藉檢控令年輕人付出的代價越來越多,「接近一種逼害,等大家知道出來(抗爭)的後果好大,會無前途、無將來」,政府不去回應年輕人訴求,「而係告你、告到你怕、告到你驚、告到你地要乖」。

對於有年輕人明言願為香港前途以死相搏,劉偉聰既深感可惜、難過,又對此感理解,「呢個係悲哀,當政府越來越高壓,年輕人越來越唔錫身」、「面對年輕人嘅付出,我會覺得好uneasy(不安),但好坦白做唔到佢地嘅行為,付唔出咁樣嘅代價,唔安心無咩可以做到」。身為大律師的他,坦言能做的就是在法律框架下協助他們。

被問到區選只餘下3個月,會否有信心?劉偉聰直言,「因為相信仲有好多人有常識和良知,只要有常識和良知的人出來投票,如果我輸咗嘅話,我心甘命抵,但我不相信」。(葉家豪攝)

「做律師可以幫佢地,但喺現存嘅法律框架下協助佢哋,始終受制於法律條文,所謂legality(合法性)。當然若我哋嘅道德思想高點、複雜點,就會明白到有時illegal(非法)唔代表immoral(不道德),有時剛剛調轉,正正係法律不公義,框架不夠公義,有啲人就要藉住illegality(違法)去彰顯morality(道德)」。

劉偉聰稱不少政治和法律哲學家認為,法治用於限制政府如何運用公權力,避免政府濫權,但認為現在人們常將法治與守法的責任(the obligation to obey the law)混為一談,「見到青年人衝擊,政府、建制派話係衝擊法治,我最多話佢哋無守法,但係無衝擊法治」。他不認為社會運動破壞法治,反而是政權破壞法治,「警察喺需要執勤時沒執勤就是破壞法治,因為他們有責任保障社會安全和秩序,但佢無去咁做」。

被問到區選只餘下3個月,會否有信心?劉偉聰直言,「因為相信仲有好多人有常識和良知,只要有常識和良知的人出來投票,如果我輸咗嘅話,我心甘命抵,但我不相信」。

李梓敬接受查詢時表示,歡迎任何人服務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