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消息指北京對激進示威定性升級 倘武警進場將何局面

撰文:沙半山
出版:更新:

隨着反《逃犯條例》觸發的激烈示威愈演愈烈,外界關注中央會否出動駐港解放軍平定局勢。據掌握北京想法的建制派高層人士指,早前港澳辦的「恐怖主義苗頭」論,是對近日激烈示威活動的政治定性、對勇武示威力的嚴厲警告,倘未來示威中的暴力現象持續甚或升級,「北京派兵絕對是一個選項,但不是外界流傳的駐港解放軍,而是出動武警。」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8月12日臨時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11日有香港警察據稱遭燒傷做出評論,稱示威者「喪心病狂」,予以「強烈譴責」,又首度指出現恐怖主義苗頭。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8月12日臨時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11日有香港警察據稱遭燒傷做出評論,稱示威者「喪心病狂」,予以「強烈譴責」,又首度指出現恐怖主義苗頭。

消息指,「恐怖主義」四個字,是整場記者會的目的,是為可能派武裝力量介入鋪路,「北京會先對大型群眾運動定性,再定對策,當一個地區的群眾運動被定性為恐怖主義,就有出兵介入的可能;現在北京將近期的激烈示威定性為恐怖主義苗頭,即已對有可能出兵作出部署。」

該名消息人士強調,北京不願派武裝力量介入香港事務,但亦決不會對某地區的恐怖主義坐視不理,「大家都見到,香港警察做唔到嘢,如果激烈示威持續甚至升級,距離武警出動其實只是一步之遙而已。」

+2
武警是全軍事化的部隊,由中共中央及中央軍委直接指揮。(中新社)

為何是武警,而非出動駐港解放軍?據指原因有兩個:

(一)倘要處理香港內部的激烈示威活動,出動武警比駐軍可能更具正當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當港府認為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出動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而該法同時列明香港駐軍的四大防務職責: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擔負防衛勤務﹔管理軍事設施﹔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換言之,駐港部隊的職責主要對外不對內。

相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規定:武裝警察部隊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從這看來,倘要處理香港內部的激烈示威活動,出動武警比駐軍更具正當性。

(二)以武警介入地區恐怖主義有迹可尋。8月12日,《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微博傳播一段題為「大批武警車隊深圳集結」的視頻,據指參與是次大練兵的武警部隊,很有可能就是武警部隊第二機動總隊的部分機動支隊以及當地內衛部隊,而廣州更駐守了專門以反恐為主要職責的雪豹突擊隊。公開資料顯示,雪豹突擊隊參與中國國內多次反恐維穩任務。港澳辦記招特別提出「恐怖主義苗頭」,被指是為可能出動雪豹突擊隊鋪路。

武警的職責包括反恐作戰,例如反劫持行動。(中新社)

據報,武警若須進駐香港,其中一個主要職責是守衞具戰略意義的主要公共設施,包括機場、鏈接港島與九龍的過海隧道、進出內地的珠港澳大橋、西九龍高鐵,以及政府部門及中聯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