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觀星筆能量是醫用鐳射億分一 郭家麒:請警用常識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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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反修例示威浪潮中警方被指濫權,引發警民衝突不斷。多名休班重案組警員昨日(7日)於深水埗拘捕購買觀星鐳射筆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引起路過街坊譁然,釀成大批市民包圍警署。警方事後解釋,稱觀星筆為「鐳射槍」,又用黑色報紙近距離示範觀星筆可導致冒煙,指鐳射筆為攻擊性武器。
本身是泌尿外科醫生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就批評,警方說法不合科學常識,又舉例平時醫療用鐳射,需於近距離射腎石約半個小時之後,才能令直徑5毫米的腎石粉碎,而醫用鐳射的能量是市面上買到的鐳射筆的1000倍,按平方反比定律(inverse-square law),示威者遠距離射向警員的鐳射,大約是「碎腎石的能量的一億分之一」。他形容警方指觀星筆可傷害警員的說法是「白痴」,呼籲警方決定起訴前,先到政府化驗所檢驗有關證物,或到衞生署參考醫用鐳射的資料。

郭家麒表示,醫生用作粉碎腎石的鐳射,威力是市面上買到的鐳射筆的約1000倍。(莊恭南攝)

郭家麒表示,醫生用作粉碎腎石的鐳射,威力是市面上買到的鐳射筆的約1000倍 ,按平方反比定律(inverse-square law),示威者遠距離以鐳射筆射向警員的能量,只有醫用鐳射的一億分之一,「就算使用醫用鐳射光,指引也是只需要用普通眼罩保護雙眼」。他呼籲,警方行動時
請「讀下書先,你哋差過一個讀物理嘅普通學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本身是律師的涂謹申則補充,是否攻擊性武器,並非取決於警察認為某物品是武器,他質疑,如菜刀,或教師使用鐳射指示筆,是否也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他又批評,最荒謬的是警方用薄報紙為目標,用鐳射筆定點不移動射一段時間。他指,除非警方拘捕有關人士時,已經懷疑對方有意使用10枝雷射筆指向一個近距離靜止目標,「如果有如此懷疑,真係匪夷所思」。

他指出,警方記者會上用極端例子做示範,「你有咩合理理由懷疑佢會如此使用鐳射筆?如果沒有,拘捕就完全是荒謬」。他要求警方必須立刻釋放該被捕人士,律政署也必須給予警方指導,「否則到時堂費又輸埋,俾個官鬧到隻狗咁。」他批評,事件中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行動組」警員是精英,斥責警方「唔好將我哋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行動組)精英全部變成垃圾」。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則批評,警方做法,如同極權政府羅織罪名打擊民眾的伎倆。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更即場取出鉛筆和放大鏡,指「呢啲一樣可以對薄報紙造成傷害,咁就可以話係攻擊性武器?」他諷刺警方做法,只會令港隊失去公信力,「中、英文、數學差,科普常識都冇,成個記者會變咗棟篤笑」。

尹兆堅則批評,警方做法,如同極權政府羅織罪名打擊民眾的伎倆。(鄭子峰攝)
民主派今天見記者。(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