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梁振英、華員會「圍攻」王永平 嘲政治中立論「衰咗」
修訂《逃犯修例》激發身在政府體制内的公務員反彈,日前(2日)有數萬人冒雨參與於遮打花園發起的公務員集會,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上台發言時指《公務員守則》中提及的「政治中立」為他10年前所寫,說自己最有資格去評論,指當晚的公務員集會完全沒有違反政治中立,引起在場一片熱烈掌聲。
王永平迅即遭到建制派「圍攻」。政府新聞處昨(3日)發聲明,引包括王永平在內三名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明摑王永平,為這場「批王」行動掀開序幕;其後前行政長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於今(4日)凌晨,在其facebook個人專頁嘲諷「王永平衰咗」;政府華員會上午發聲明,點名指王永平於集會中對「政治中立」的言論偏離事實,「胡說亂吹」,又指該會前會長郭元漢才是提出「公務員政治中立」概念的首位公務員。
華員會:王永平打倒昨日為問責官員的我
華員會的聲明表示,該會前會長郭元漢於1982至1983年間,提出「公務員政治中立」,是首位提出中立言論的公務員,而把「公務員政治中立」納入《公務員良好行為指南》是首任公務員事務局長林煥光,「此原則絕非王永平於10年前提出」。
華員會亦指,於2004年6月9月,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的王永平口頭答覆議員就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的提問時,曾言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又曾指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華員會批評王永平明顯前言不對後語,忽然「打倒昨日為問責官員的我」。
香港政府華員會有見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於 8 月 2 日周五該集會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作出偏離事實之言論,由於事涉重大原則問題,本會特作如下澄清。敬希垂注!
王永平胡說亂吹!
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在 8 月 2 日周五由個別公務員召集的集會中,自吹「公務員政治中立」是他 10 年前寫的,並斷言該集會完全無違反「政治中立」,又說「政治中立」非向行政長官、政府忠誠,而是向體制、整個社會、市民忠誠,明顯偏離事實與有關規定!
其實,本港最早提出「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公務員是本會前會長郭元漢,正式提出時在 1982/83 年間。第二個是回歸後的第一任公務員事務局長林煥光,他把「公務員政治中立」寫入政府文件《公務員良好行為指南》。此原則絕非十年前由王永平提出,2009 年時,他早已離任!諷刺的反而是 2004 年 6 月 9 日,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的王永平口頭答覆議員就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的提問時,今天大言不慚的他,當年的解釋却截然不同:
(1) 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
(2) 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
(3) 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
(4) 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以及
(5) 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沿自英國政治中立的文官制度。華員會自 80 年代已開始探討「公務員政治中立」的要旨及內涵;在回歸前,本會進一步探討並清楚闡釋了「公務員政治中立」在回歸後的具體含義,並一直推動、堅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令公務員隊伍能穏定、不偏不倚地提供公共服務予市民。當年,時任會長黃河就曾批評王永平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說法不完整、不全面(詳見下附 2012 年 7 月第 200 期華員報《何謂「公務員政治中立」?》一文)。
對照王永平 8 月 2 日周五晚所言,明顯前言不對後語,忽然“打倒昨日為問責官員的我”,又隻字不提《公務員守則》第 3.7、3.8 節等的規定,極盡誤導之蠱惑,誠信令人咋舌!
註:《公務員守則》第 3.7 節規定:「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第 3.8 節規定:「公務員......須......不會令政府尷尬,或損害或可能令人有理由認為有損其在公職上處事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形象......」。
香港政府華員會
2019年8月4日
政府3日晚發出新聞稿,強調政府官員向公眾解釋政治中立原則的涵義,從來一致,並引述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於2004年、2007年及今年在立法會上回答議員提問的回應,顯示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
今早梁振英在fb貼文,嘲諷「王永平衰咗」,然後貼出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摘要。
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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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昨晚(八月二日)遮打花園公眾集會中有人士就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作出闡釋,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公務員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公務員須時刻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妨礙他們以專業、公正的態度執行職務。
發言人強調,政府官員向公眾解釋政治中立原則的涵義,從來一致。
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二○○四年六月九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曾說:「公務員政治中立,包括以下主要元素:(一)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二)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三)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四)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以及(五)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有關「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動議辯論的發言中亦表明,「公務員隊伍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不論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主張為何,公務員皆應完全忠誠地協助他們制訂政策、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這亦是公務員在憲制上的責任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今年六月五日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上發言時亦曾經指出,「公務員政治中立是指不論公務員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在履行公職時,他們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信念所支配或影響。他們須以公正持平的態度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
發言人呼籲所有市民在這艱難時刻保持團結,一起努力維護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值,令公務員能夠繼續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服務社會。
完
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0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