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倡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彭韻僖:林鄭有聽到、反應正面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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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引起全城風雨,社會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及檢討修例風波。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向《香港01》透露,前日( 30日)在法律界《施政報告》諮詢會上,向林鄭提出成立委員會,引述林鄭「有聽到」意見,對此有正面反應。
彭韻僖表示,律師會就是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討論,現時傾向贊成成立,稍後將會發表文件詳細交代理據。她直言,曾探討英國2011年多個城市的衝突及法國去年黃背心運動,當地政府如何處理及檢討示威,才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傾向。
她稱,獨立委員會最重要是有獨立性、公平、公正、有認受性,應宏觀地檢討事件,故此認為委員會成員應包含各持份者,如警方、示威者等。至於是否應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她則指模式可再作考慮,而主席若需有認受性,相信退休法官有相關特質。
至於有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最大阻力來自警方,彭韻僖則說「No comment (沒有評論)」。
另外,律師會就《施政報告》提出的意見書,提及香港面臨兩代人以來最具挑戰性的「逆風」,與殖民地政府於上世紀50年代及60年代所面對的挑戰同樣地大,令不少法律政策和修改法例盡情處於癱瘓狀態,削弱社會對未來的信心。
意見書稱,香港最近的緊張局勢源於社會對管治的不滿,如未能解決,將會侵蝕社會對法治及法制的尊重和信心。意見書提出兩個解決方法的基本原則,即處理巨大貧富懸殊,以及堅持遵守和尊重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