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警方反對遊行 葛珮帆:香港不能再承受撕裂衝突代價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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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上周日元朗西鐵站附近,有大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途人後,有團體發起本周六(27日)「光復元朗」遊行。警方今日(25日)下午去信申請人,列出5點理由反對遊行申請。
曾提倡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歡迎警方順應民意,她相信一旦遊行,「好可能(發生)另一次流血事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香港已不能再承受撕裂衝突的代價。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認為,警方無視市民仍會於元朗集會遊行的現實,客觀的結果,是市民照樣星期六於元朗聚集,但卻承受非法集結風險,遊行亦會變得不受控制。

蔣麗芸表示,元朗居民不想再有大型遊行,認為警方評估上周日出現的毆鬥場面,一旦本周六再舉行遊行,「好可能(發生)另一次流血事件」。至於若有人繼續遊行,會否與村民有所衝突,她相信絕大多數市民是和平及理性,遊行獲發出反對通知書,「守法市民或不參加」;而有意引發衝突的人,「畀唔畀都搞事」。

葛珮帆支持警方就本周六舉行的「光復元朗」遊行拒發「不反對通知書」,讓香港社會「停一停」休養生息。她稱香港已不能再承受撕裂衝突的代價,倘若繼續進行報復性的遊行,或釀成大規模流血事件,令局勢更趨惡化,故不鼓勵市民繼續前往參加元朗地區的遊行示威,保持理性克制,免陷危險。

區諾軒指出,貿然禁止市民申請遊行集會,有機會牴觸《基本法》第27條保障的和平示威的自由,以及2005年終審法院有關法法輪功被控阻街的判例。他以以往擔任民陣召集人為例,即使警方不同意遊行申請人的建議,也會與遊行申請人溝通,尋找可行的遊行方案.很少直接發出反對通知。

根據這次反對通知,也有列明曾嘗試要求申請人更改遊行終點與路線,但申請人拒絕。區諾軒認為警方至少應表明怎樣的情況下,當日的遊行集會才是允許的,正如去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堅持拒絕民陣七一遊行使用銅鑼灣東角道起步,表明有機會犯法,也安排維園草坪為起步點,呼籲警方應與市民商議一條合法的路線,保障和平遊行集會權利。

區諾軒則認為,警方無視市民仍會於元朗集會遊行的現實,客觀的結果,是市民照樣星期六於元朗聚集,但卻承受非法集結風險,遊行亦會變得不受控制。(資料圖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嚴厲批評警方剝奪市民和平遊行權利,認為是開了極壞先例,成為以後禁止市民參加遊行集會活動的依據。他指出,香港市民的遊行集會的權利是受《基本法》保障,但是面對市民當前的五大訴求,當局不是想著積極解決,反而意圖藉警方打壓市民的遊行權利來滅聲,當局的做法,無疑是斬腳趾避沙蟲,無助解決當前困局。

胡志偉預期,即使警方反對這個遊行,到時仍將會有數以萬計的市民出席,指出警方只要不逃避,勇於問責,是有足夠的警力和情報收集能力去維持當日遊行的秩序,及保障出席人士的安全,以防止無差別襲擊市民的情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