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插市民眼警被咬斷手指 葛珮帆:不開槍因不想傷人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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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多次大型示威,並爆發警民衝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今早(29日)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表示,不認同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的說法,認為「香港很多人很有偏見,你親眼在現場睇都未必看到真相」,不能僅憑藉一些傳媒和市民拍攝的片段指責警方。
日前沙田新城市廣場商場內的警民衝突中,有傳媒片段拍攝到有警員用手指插入倒地的示威者眼睛,該名警員的手指亦在混亂中被咬斷。葛珮帆就質疑示威者「隻眼冇事」,稱警員「被咬斷手指都冇掹槍⋯⋯面對如此武力,警方仍不想傷害示威者」。
出席同一個電台節目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就批評葛珮帆的說法自相矛盾,因警方在6.12鎮壓事件中已開槍,「下下向頭開槍呢啲咪事實囉,呢啲係有紀錄㗎。」他又表示,多次衝突場面中,自己都在現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我是在最前線,我請警方給示威者多啲時間撤退,得到嘅係粗口和胡椒噴霧。」

范國威指出,反修例風暴之前,過往眾多遊行,沒有一塊玻璃打爛,惟6月9日和12日,警方偏離專業中立角色,令衝突一觸即發,而事件始作俑者特首林鄭月娥則躲在背後,造成人民和警察對立。(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民建聯葛珮帆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就近日的警民衝突表達不同看法。范國威指出,反修例風暴之前,過往眾多遊行,沒有一塊玻璃打爛,惟6月9日和12日,警方偏離專業中立角色,令衝突一觸即發,而事件始作俑者特首林鄭月娥則躲在背後,造成人民和警察對立。

范國威又引用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指警察是「國家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提醒警方使用武力時必須謹慎,如僭越警例和法律制約,會衍生衝突和流血場面,情況絕對不理想。

葛珮帆稱,「警方壟斷暴力」不正確,因警察平時的工作是打擊罪案。她又呼籲范國威冷靜討論,認為「衝突由警方和政府引起」的說法不公道。她強調,警方職責是守護治安,如果有人做違法行為,警方必須執法,面對攻擊警方的行為,警員不可能捱打。

葛珮帆質疑,如有小撮人預謀部署「打警察、搵磚丟警察」,警員需保護自己和市民,維持秩序。至於過程中過度使用武力,葛珮帆就稱,「兵荒馬亂一定會出現混亂的情況,有示威者同記者受傷我哋都唔想發生」(資料圖片/陳百灝攝)

她又質疑,如有小撮人預謀部署「打警察、搵磚扔警察」,警員需保護自己和市民,維持秩序。至於過程中過度使用武力,葛珮帆就稱,「兵荒馬亂一定會出現混亂的情況,有示威者同記者受傷我哋都唔想發生」,認為若說「警方無啦啦打人」,是「本末倒置」。

民陣號召明日(21日)遊行,惟警方不允許遊行經過金鐘。范國威就認為,如遊行被縮短到灣仔為終點,附近的警察總部可能令示威者轉移視線,而警方現已擺設大型水馬布防。他指,警方採取過多動作不必要,「往往做多咗」,反而激起示威者衝突;而在沙田拍攝到的大量片段記錄也顯示,警方在沙田驅趕示威者時,絕對不應該以「困獸鬥」方式衝入新城市廣場,在商場室內施放胡椒噴霧,使用警棍攻擊示威者,造成街坊不必要驚恐。

他又提及有警員插示威者眼時被咬斷手指事件,「全部都有記錄,就算官媒大肆報道,仍然有片段揭發前文後理,是示威者被插眼,手指才被咬斷」。他促請透過獨立調查委員會,讓社會氣氛緩和,「為何警員不出示警員證,為何要在頭盔貼反光貼紙,客觀效果就是令他們使用過度武力時無需承擔法律後果。」他又呼籲警隊不要成為林鄭的政治棋子。

葛珮帆就反駁,「香港很多人很有偏見」,指「親眼在現場都未必看到真相,不能憑藉一些片段指責警方」。她又反指,「被咬斷手指的警員有沒有拔槍?」;稱示威者「隻眼冇事」,而警方面對如此武力,仍然是不想傷害示威者。她又批評范國威挑撥仇警。

范國威則駁斥葛「自相矛盾」,又以6.12事件為例,指警方開槍射擊示威者,又有人頭部中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