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撤回私人草案 張超雄:為免反送中運動失焦及惹爭議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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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極大爭議,激起的示威浪潮由6月延續至今。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宣布,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已壽終正寢,惟提出修例的其中原因,即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受審,暫時仍未有解決方法。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早(18日)見傳媒時表示,原定會提出私人草案,將台灣納入現有的引渡條例內,並以單次引渡方式,將逃犯單向由香港引渡至台灣,希望盡力解決台灣殺人案,還死者家屬公道。惟此舉引起網民極大反應,質疑他為政府設下台階。
張超雄傍晚隨即表示,理解民間對他提出的私人草案存不少質疑,為免令反送中運動失焦及造成爭議,他決定撤回私人草案,並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他同時為在敏感時刻提出私人草案表達歉意。

工黨張超雄(右二)早上(18日)表示,會提出私人草案將台灣納入現有的引渡條例內,並以單次引渡方式,將逃犯單向由香港引渡至台灣;而他晚上即表示考慮到民間提出的質疑,為免令反送中運動失焦及造成爭議,決定撤回私人草案。(盧翊銘攝)

張超雄晚上會見傳媒時微微鞠躬致歉,他表示,承認誤判民間的反應,這次私人草案的反彈令他深刻反映社會正存於炸彈邊緣。他希望特首林鄭月娥作為政治領袖,不應讓社會走向嚴重衝突,而要站在香港人利益作出政治決定。他強調,私人草案撤回後將不會重新再提。

張超雄提及律政司在月初接納相關的私人草案的法律格式,不等於政府已接納草案,但他認為律政司接納草案格式此舉,正顯示有其他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惟他批評政府「過橋抽板,對潘家毫無承擔」,對特首林鄭月娥予以強烈譴責。

他重申,在反修例的運動中,他一直都堅持民間五大訴求,並繼續與香港人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