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被促辭行會 葉劉指無必要 譏田北俊曾風光、今失勢

撰文:陳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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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今早於電台節目指,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應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葉劉淑儀會見傳媒時指完全沒有這個必要,指田北俊言論不合理不負責任。葉劉稱她和另一行會成員湯家驊在解說《逃犯條例》修訂方面已經盡力,比一般行會成員做得多。她表示田北俊曾為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及自由黨主席,現時因「失勢」,被褫奪全國政協委員職務,又未能成為行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因此希望「人哋都無」。

葉劉淑儀指田北俊現在已失勢。(張浩維攝)

建制派應支持政府

葉劉指出,數名前特首皆委任政黨領袖進入行政會議,如田北俊、民建聯前主席曾鈺成等,目的是希望組織一個「執政聯盟」。她強調,建制派政黨領袖屬「執政聯盟」的一部分,若視自己為建制派,便應該支持政府。不過她指建制派並非「舉手機器」,早前惹爭議的三隧分流計畫,以及削減長者綜緩金額,建制派曾反對,最後方案需撤回。

葉劉表示,自己曾於行會就《逃犯條例》提出諮詢期期太短的意見,政府亦知道,但礙於台灣殺人犯陳同佳案逼在眉睫,因此需短時間內修訂《逃犯條例》。她又批評政府欠缺修例宣傳,遠比反對派策略落後,不懂得善用社交媒體。

葉劉淑儀指自己無必要辭職。(張浩維攝)

「掌握民意係一齊做」

對於《逃犯條例》惹爭議,葉劉指「掌握民意係一齊做」,至於政府是否需要「交人」,葉劉稱「叫人交人,好似用私刑咁」。她指一兩個人辭職未能解決問題,若有人辭職,亦需考慮是否有人能填補崗位、能否做得更好。她明言,香港變好需要更換格局,而非數人辭職便可。

葉劉指是次《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社會不安值得檢討,至於需時多久、以什麼形式、何時交代,則由特區政府交代。她盼檢討不會成為政治角力的場所,又重申每位當事人應該深刻反省。

田北俊指葉劉應辭去行會成員一職。(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域外法權建議不可能

葉劉淑儀又反駁泛民曾提出的以「域外法權」處理台灣殺人案,她引述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1998年在立法會的動議,指李當時認為,在一個地區出現的行為是否構成罪行,由該地區的法律決定,因此「陳同佳案應該台灣決定」;其次,動議又提到,疑犯在一個地區無論獲判無罪或有罪,同一項罪行,都不能再由另一地區審訊;其三,違法行為必須由犯事地區的司法機關審訊。葉劉表示,自己完全同意當年李柱銘的說法,「(陳同佳案)冇可能港人港審,如果港人港審,係咪何志平移返香港審啊?美國肯唔肯?冇可能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