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8前局長副局長政助聯署 促設獨立委員會查6.12衝突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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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福局前局長蕭偉強、運輸及房屋局前副局長邱誠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副局長梁敬國等8名前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發表聯署,懇請特首林鄭月娥設立獨立於各方的法定調查委員會,客觀地尋求「6.12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徑,包括調查導致嚴重警民衝突多個方面的成因和過程,而非單單調查警務人員的行為。
他們建議,在獨立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作出建議前,暫緩所有與「6.12事件」及其後引發的衝突中,針對示威者及警務人員的任何檢控,並建議特首可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的基礎上,考慮按基本法第48條(12),對犯事者酌情頒佈不同程度的特赦。

勞福局前局長蕭偉強(資料圖片)

參與聯署的前高官包括蕭偉強、邱誠武、羅永聰、食物及衞生局前政助陳智遠、勞工及福利局前政助莫宜端、財政司司長前政助葉根銓及環境局前政助蔡少綿。

聯署指出,修例爭議觸發6月12日金鐘一帶的嚴重警民衝突,社會上有指摘警方濫用暴力、警方則堅持當日乃執行職務維持法紀,雙方各執一詞,客觀上,當日警隊執行職務當中一些處理手法,以及官方一度對「6.12事件」作出的「定性」,已成為社會對修訂條例以外的新火藥點,又指隨着「6.12事件」引發的爭議,已被置於民意的對立面,成為磨心,形容事態的發展非常不幸和令人痛心,令社會又再處於分化撕裂狀態。

他們指,作為一群長期關心、參與香港發展,並以此地為家的香港人,認為現在香港各方極需要冷靜下來,放下執着,透過理性和包容的態度進行協商,爭取達致和解,創造空間重建互信,讓社會重新出發,政府需善後修例所引致的矛盾,領導社會爭取和解,屬政府的應有之義和當盡之責,當中包括了解導致嚴重警民衝突的各種成因,避免再把政治壓力點轉移至和平示威者和前線警務人員之間。

他們懇請林鄭月娥設立獨立於各方的法定調查委員會,客觀地尋求「6.12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徑,包括調查導致嚴重警民衝突多個方面的成因和過程,而非單單調查警務人員的行為,調查委員會應由資深大法官主持,其他成員亦應具公信力,予調查獨立公正運作;他們同時建議,在獨立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作出建議前,暫緩所有與「6.12事件」及其後引發的衝突中,針對示威者及警務人員的任何檢控,並建議特首可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的基礎上,考慮按基本法第48條(12),對犯事者酌情頒佈不同程度的特赦。

他們呼籲各方須以理性和包容的態度表達意見以及執行職務,對事不對人,並嚴正譴責各方任何非法使用武力、分化社群以及散佈仇恨的言行。

財政司司長前政助羅永聰(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副局長梁敬國(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聯署全文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拒對立、尋出路

有關就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在6月12日金鐘一帶引起了嚴重警民衝突。社會上有指摘警方濫用暴力;警方則堅持當日乃執行職務維持法紀,雙方各執一詞。客觀上,當日警隊執行職務當中一些處理手法,以及官方一度對「6.12事件」作出的「定性」,已成為社會對修訂條例以外的新火藥點。

政府及後的表態和道歉,使法例爭議在議會層面暫時得到降溫, 民眾對警方的不滿則未有減退,相反還出現6月21日及26日晚上包圍警察總部之驚險場面。 事態發展至今,四個警察協會亦指出目前整個社會瀰漫前所未有的仇警情緒,警務人員身心承受巨大壓力。香港警察作為執行法紀的機構,隨着「6.12事件」引發的爭議,已被置於民意的對立面,成為磨心。事態的發展非常不幸,令人痛心,社會又再處於分化撕裂狀態。

作為一群長期關心、參與香港發展,並以此地為家的香港人,我們認為現在香港各方極需要冷靜下來,放下執着,透過理性和包容的態度進行協商,爭取達致和解,創造空間重建互信,讓社會重新出發。政府要善後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致的矛盾,領導社會爭取和解,乃應有之義,當盡之責,當中包括了解導致嚴重警民衝突的各種成因,避免再把政治壓力點轉移至和平示威者和前線警務人員之間。

事實上,香港的治安素來在世界上享有極高評價,這與警隊的專業執法和盡忠職守實有重大關係。警隊自2014年佔中後,亦作出了極大的努力重建警民關係,以及建立市民對警隊的信心。

有見及此,我們懇請行政長官:
1.    以實際行動促進社會各方和解,讓撕裂止息,而和解的前提,必須建基於客觀事實和真相;
2.    由獨立於各方的法定調查委員會,客觀地尋求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徑;獨立調查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可以包括導致嚴重警民衝突多個方面的成因和過程,而非單單調查警務人員的行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一般設公開聆訊,易取信公眾,廣為社會人士接受;
3.    調查委員會應由資深大法官主持,其他成員亦應具公信力,予調查獨立公正運作,結果方能讓公眾信服;
4.    調查旨在對事,尋求真相,汲取教訓,提出改善建議,以助政府及執法機關,日後與公民社會建立新的互動關係,妥善應對日後可能出現的大型社會運動和示威行動。
5.    在獨立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作出建議前,暫緩所有與「6.12事件」及其後引發的衝突中,針對示威者及警務人員的任何檢控;
6.    調查為和解而非秋後算帳。行政長官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的基礎上,可考慮按基本法第48條(十二)對犯事者酌情頒佈不同程度的特赦。

特區政府過去曾就多項市民關心的重大事故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包括2012年國慶日的南丫海難事故、以及近期的沙中線紅磡站擴建工程調查委員會等。就大型衝突和人群管制安排如白石船民中心騷動、蘭桂坊人踩人事件,亦曾經交由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事件」引發的社會關注和影響之深遠,與上述事件皆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須要秉持公正獨立而具公信力的調查作為基礎,讓香港社會重新再上路。

最後,我們呼籲各方須以理性和包容的態度表達意見以及執行職務,對事不對人,並嚴正譴責各方任何非法使用武力、分化社群以及散佈仇恨的言行。


聯署人:
邱誠武  梁敬國  陳智遠  莫宜端  葉根銓  蔡少綿  蕭偉強  羅永聰 (以姓氏筆畫排)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