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脫罪傳缺席今年回歸活動 逢「單數」年份不現身屬巧合?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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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被判囚一年的前特首曾蔭權,日前獲終審法院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不過正在歐洲旅遊的曾蔭權未有到法庭領取判詞。據了解,曾蔭權雖已回復「清白之身」,惟今年不會回港參與回歸升旗儀式和酒會。翻查資料,曾蔭權缺席回歸慶祝活動並非首次,他曾於2013年、2015年和2017年缺席回歸活動,其中於2013年以出外旅行為由,沒有現身回歸慶祝活動。

曾蔭權於2018年7月曾以「帶罪之身」出席回歸慶祝活動。(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曾蔭權昨天未有到庭領取判詞,他以錄音回應判決,稱現時和弟妹及家人身在外地,對判決感到「十分興奮、開心和感恩」,感謝終審法院還他清白。他感謝法律團隊、同事、朋友、神長、教友、家人,並特別感謝一直香港市民對他的鼓勵和信任,形容這是他多年來堅持抗辯的重要動力,現時內心已充滿感恩。時值「七一」將至,外界關注去年缺席官方慶回歸活動的他,今年會否「復出」。惟據了解,曾蔭權現身在歐洲散心,至今未有計劃返港出席下周一的官方回歸升旗儀式和國慶酒會,即脫罪後的他可能仍有一段時間不會高調露面。

翻查資料,曾蔭權自2012年7月卸任特首,巧合地逢「單數」年份,即2013年、2015年和2017年均無獨有偶缺席回歸活動,而今年碰巧也是「單數」年份。2013年,曾蔭權以身在外地為由缺席回歸活動,並指已通知民政事務總署,感謝署方邀請,但抱歉未能出席有關活動。

曾蔭權於2017年1月被定罪,並於2月22日被判入獄20月,他缺席2017年回歸和國慶活動,2018年10月因在赤柱監獄服刑,未能出席回歸活動。不過,他於2018年7月曾以「帶罪之身」出席回歸慶祝活動。

曾蔭權出席回歸、國慶儀式紀錄

年份/活動

七一回歸

十一國慶

2012年

出席

出席

2013年

缺席

出席

2014年

出席

缺席

2015年

缺席

出席

2016年

出席

出席

2017年2月被判入獄、4月獲保釋

2017年

缺席

缺席

2018年

出席

缺席(服刑中)

2016年10月1日,曾蔭權出席國慶酒會。(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2016年7月1日,曾蔭權出席回歸酒會。(資料圖片/王永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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