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死線屆滿 律政司未回應訴求 網民明拜律政「遺址」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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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惟拒回應完全撤回修例和暴動定性等五項訴求,有反對修例的「連登仔」上周四(23日)在網上向律政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公眾利益為由行使酌情權,不檢控因參與6月12日集會的被捕人士。他們要求律政司於今天(26日)晚上9時前回應訴求,否則會發動群眾在明日(27日)早上10時到中環律政中心或其他地方「觀賞建築風格」。
律政司今天晚上8時27分回應傳媒查詢,強調根據《基本法》第63條,保障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必須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
律政司今天晚上8時27分回應傳媒查詢,強調根據《基本法》第63條,保障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必須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除非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否則律政司不會提出檢控;如有充分證據進行檢控,律政司會繼而考慮作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包括罪行的性質、嚴重程度及疑犯的態度或心理狀況等。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律政司會繼續不偏不倚地履行《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憲制職責、秉行公義。
在Telegram和連登討論區,已有網民呼籲市民明天早上十時,到律政中心「拜訪律政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