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立法會明議警方定性暴亂、使用武力 李家超赴會答辯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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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早前在金鐘引發的衝突中,警方的行動惹非議。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民主黨林卓廷今日(18日)獲批在明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急切口頭質詢,民主黨鄺俊宇亦允許提出休會待續議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將要出席會議,為定性暴亂、警員對示威者和記者使用武力答辯。

在6月12日的衝突中,警方發射催淚彈、布袋彈及催淚水劑。(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推動修例失敗後,李家超要為修例後遺症到立法會面對質詢。區諾軒和林‍卓‍廷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在明日的大會上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各自就警方處理大型示威集會的手法提出急切口頭質詢,主題分別是警員對示威者使用武力,以及警對在示威中採訪的記者使用武‍力。

會議亦准許鄺俊宇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議案指,因應警方處理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公眾集會的手法(包括與市民及記者發生衝突、將集會定性為暴動,以及集會後大舉拘捕及搜捕參與集會人士等),及市民對此表達的意見,警方對很可能在短期內進行的大型公眾集會將採取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