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協陳小春:層次太深唔識答 總之犯了法要繩之於法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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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內容在社會引起廣泛迴響,一班香港藝文工作者曾在本月初聯署,向「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組別議員馬逢國發公開信,表示擔心修例通過後會影響創作自由。
身為惠州市政協委員的藝人陳小春今日(30日)出席一個活動時,被問到是否支持修例時,表示「你問我,我唔識答你呢個問題,層次太深」,「總之犯了法就一定要繩之於法」。

身為惠州市政協委員的藝人陳小春被問到是否支持修例時,表示「你問我,我唔識答你呢個問題,層次太深」。

近年許多演藝界人士北上工作,身為政協的陳小春被問到「擔唔擔心」、是否支持修例時,回應記者「正常做嘢、正常途徑,這些大家都知道不會亂來的...各有各的立場」。

對於記者一再問是否支持修例,陳小春稱「我不會在這裏回答,我唔識、你知我講嘢,太直的話、得罪人,我話『我唔驚、我係香港人來』,但係無謂,總之犯了法就一定要繩之於法,我覺得係咁樣」

最後,有記者開宗明義問小春「有沒有政協朋友叫你支持修例?」有否簽名聯署支持修例?避無可避的陳小春稱,「我有做呢樣嘢、我有做」。
 

陳小春曾稱:總之犯了法就一定要繩之於法。(資料圖片)

陳小春自2014年當上惠州市政協委員後,曾就不同政治議題表態,如在佔中其間,曾在微博稱已簽名反對佔中,謂「要攪(搞)破壞請離開」;去年也有為屬建制派的陳凱欣站台,支持她出戰立法會九龍西選區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