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消息:移交門檻調至7年或以上 李家超傍晚見記者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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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已接納建制派今日(30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內容提出的兩項建議。
建制派昨晚(29日)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交39名建制派議員的聯署信件,就修訂《逃犯條例》內容,促請政府考慮增加兩項額外措施,包括把可移交的罪行刑罰年期提高至7年或以上,以反映條例草案處理的「特別移交安排」只針對情況嚴重的罪行;以及當各地申請以個案移交的當局,應屬中央機關或部門,以內地為例,必須統一經由國家級部委,例如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移交要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將於傍晚6時45分,在政總西翼大堂會見傳媒。

建制派昨晚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交39名建制派議員的聯署信件。

39名建制派聯署中,除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內會主席李慧琼及實政圓桌田北辰外,亦不包括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葉劉淑儀指,對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7年或以上的建議有意見。

民主派則批評建制派與政府「扯貓尾」,認為是小修小補,重申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明日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或副局長區志光、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曾強等官員會出席,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原本不在出席之列。惟一小時後,政府再發給立法會的最新出席名單,鄭若驊又在出席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