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仲裁案】批態度迴避惹質疑 林卓廷:已去信ICAC要求徹查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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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去年上任,獲特首林鄭月娥批准繼續處理手頭上,6宗已完成審理的仲裁個案。惟媒體於近日揭露,鄭若驊上任後仍參與3宗仲裁案;鄭若驊今早(24日)回應指自己不再是3宗案件的仲裁人,審理進度與她無關,未有回應3宗個案是否包括在6宗獲批個案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責鄭若驊態度迴避,質疑若無問題為何不直接回應。就鄭若驊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防止賄賂條例》,林卓廷已分別去信林鄭月娥及廉政公署要求交代及徹查。

鄭若驊上任律政司司長後疑仍參與三宗仲裁案件。(羅家晴攝)

林卓廷引述當時就批准繼續處理6宗案件的新聞公報,指當時的案件已完成審理程序,但媒體發現的此3宗案件卻剛展開訴訟程序,認為與新聞公報的描述有出入,而鄭若驊亦無清晰交代此3案是否已包括在獲批准的6宗案中,批評對方態度迴避,引起社會更大的質疑,推斷鄭若驊未獲批准便繼續進行私人訴裁。

林卓廷已去信林鄭,要求對方就事件作出回應,澄清傳媒報導的3宗個案是否屬於當時批准的6宗個案之一,或是其後又再為此3宗個案再次申報及獲批。林卓廷表示若當中涉及畜意暪報,鄭若驊已違反問責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

就鄭若驊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防止賄賂條例》,林卓廷已分別去信林鄭月娥及廉政公署要求交代及徹查。(翟睿敏攝)

同時就鄭若驊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林卓廷亦去信要求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徹查。林卓廷質疑鄭若驊以政治問責官員身份秘密從事及提供專業服務,可能同時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4條。 

鄭若驊於今早回應自言已非仲裁員,惟有媒體發現她仍在仲裁員的名單之上,有效期至2023年,林卓廷認為此問題不大,最關鍵是對方有否在執行公職的同時處理私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