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被揭無按規定檢驗進口食物 帳委會促檢討管制工作流程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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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8日)發表第71A號報告,報告指食物安全中心人員未有依循食物進口管制的既定程序,包括未有按規定檢查進口食物、有載有進口食物的車輛逃避食安中心檢查等。帳委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並認為不可接受。帳委會又認為,食安中心管理層及督導人員未能確保其前線人員遵守有關指引及工作守則。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表示,多個政府部門都有自己的規則,但部分「有規無執行」或做得不足,他強調困難不代表不做,部門應在食物安全和方便營商中取平衡,促請食安中心設立機制,檢討食品管制辦事處的工作流程。
帳委會委員邵家輝表示,食安中心在對空運進口食物樣本進行的輻射污染檢驗中,有5次檢驗的食物樣本由進口商預先選定,違反了指示,有關樣本應由食安中心人員隨機抽取的規定。同時在去年初,59架運載冰鮮食物批次的車輛中,有9輛至少一次逃避前往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接受食安中心的檢查,強調情況並不樂觀。
食安中心在2017年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負責管理的專責隊伍有74人,主要工作是重新安排及重整工作流程,重整架構。帳委會促請食安中心善用有關隊伍,進行全面檢討。
另外,去年底同一份審計報告亦有提及香港電台的資源運用及警方重複採購的問題,石禮謙指,帳委會滿意警方的書面回覆,故決定不會召開聆訊;而港台則會在本月向帳委會遞交報告,他稱若港台未能回應委員的問題,才會考慮召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