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內會通過石禮謙任主席 民主派:撐涂謹申續主持會議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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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4日)召開特別會議,就日前《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兩次會議皆未能選出主席,討論選舉主席事宜。會議以37票通過,發出由經民聯石禮謙擔任主席的指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指引違反議事規則,指從來未有在議事規則或內會守則中,所加插的指引可以提及某一個議員的名字,亦未試過內會插手委員會選舉主席。
郭榮鏗認為法案委員會中最資深的議員(即涂謹申)應該繼續主持星期一召開的會議,並指如果有任何人嘗試阻止涂謹申主持會議,相信是違反議事規則和立法會的權力及特權法。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前右四)批評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是「失職」、「失責」,完全藐視她在議事規則應盡的責任。(羅君豪攝)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由於民主派議員人數不夠,已經預料會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儘管如此,她認為讓市民見證「制度的暴力」,以一種大多數的暴政姿態,「我人多,我話事」。她認為通過的指引是變相給予民主派議員「彈藥」應對星期一的會議。

毛孟靜指,屆時會好好討論,到底法案委員會需如何考慮內會發出的指引、是否需要考慮該指引、考慮完後的下一步的行動等問題,將會在2個小時會議內認真討論「指引中豐富的元素」。她舉例,在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提出動議時,形容石禮謙德高望重,質疑是否代表指涂謹申「德低望輕」,認為廖長江應該好好地澄清。

楊岳橋批李慧琼「雙失」--失職、失責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李慧琼是「失職」、「失責」,完全藐視她在議事規則應盡的責任。他指,在議案進行投票時已經是異常的混亂,又指經過4小時的討論後,法律顧問都未能清楚解答,為何可以發出一份缺乏法律基礎的指引。他認為在指引中指名道姓要求某議員出任主席,是缺乏任何理據。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亦質疑李慧琼處理議案的手法,提到他提出了三個議案,但不明白為何李慧琼只處理首項議案,認為唯一的解釋是已經接近下午6時半,需要進行投票,因此不處理其餘的議案,直指是違規。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李慧琼強行進行投票,是想奪去民主派議員在議會中應有的議事權力,「她憑甚麼知道,星期一的主席選舉是不會誕生主席」,認為她扭曲及以雙重標準來解讀議事規則,指會損害議事規則應有的莊嚴。他又指,李慧琼做法,連議事規則都不能成為議員在立法會會議討論的過程中,有所依據的基礎,認為是破壞立法會的尊嚴,以及應有的議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