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邵家臻判監8個月 料保議席 下屆或無緣入閘
雨傘運動9名被告今日(19日)判刑,社會福利界邵家臻被判監8個月,即時還柙,公民黨陳淑莊則因需做腦部手術而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縱然成為階下囚,但由於民主派在議會內守住三分之一關鍵議席,相信邵家臻可保今屆的議員資格,但由於《立法會條例》列明被判監逾3個月的人士,5年內會喪失獲提名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故邵家臻無緣在明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參選,暫未知他會否就刑期上訴。
陳淑莊和邵家臻被判罪成後,兩人議員資格成焦點,當中取決兩條例,其一是《基本法》,第79條列明,若有立法會議員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便會喪失議員資格。
由於現時只有69名議員,減去兩名被判囚的議員,表決時在席議員最多有67人。假設全體議員出席,仍需要45票才能通過決定,建制派減去梁君彥一票即仍欠3票,只要連同熱血公民鄭松泰及醫學界陳沛然的非建制派24人「坐定定」,陳淑莊及邵家臻便可保住議席。
兩人相信亦可順利通過另一關。《基本法》同一條列明「未得到立法會主席的同意,連續三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者」,亦會被宣告喪失議員資格。上屆立法會,鄉議局劉皇發因病而長期缺席會議,惟時任主席曾鈺成指,劉皇發有請假,未有對發叔長期缺席採取行動,有泛民人士早前估計,即使陳淑莊、邵家臻被判囚超過三個月,只要二人「照辦煮碗」向立法會請假,梁君彥難以強行褫奪其議席,「無理由有病可以請假,為公民抗命入獄就唔可以啫」。
今屆議席雖可保,但明年的立法會選舉,被判監8個月的邵家臻好大機會不能入閘。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9條,若任何人裁定有罪,被判處超逾3個月而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在被定罪後的5年內,該人士喪失在立法會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
不過,若邵家臻就刑期上訴,而法庭能在明年選舉期前完成審訴,並改為判刑少過3個月,邵家臻仍有望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