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消息:中央視23條為林鄭本屆首務 以為可再拖延 絕不恰當
特首林鄭月娥須否在任內替燙手山芋般的基本法23條立法,一直眾說紛紜;《香港01》近日接獲權威消息透露,中央視23條為林鄭今屆任期內的首要任務,若有人以為可再拖延,絕不恰當!
對於有傳國家主席習近平於去年底林鄭上京述職時,默許林鄭毋須急於立法。該消息人士指,習近平確有說過類似的話,但只是在脫稿情況下表達「體諒」之情,若有人以為中央放鬆23條立法的時間表,任由特區政府「自行決定」,完全是誤解。
政圈一直流傳,特首林鄭月娥曾在農曆新年前後的一次行政會議上,向眾成員稱就23條立法一事,獲得中央給予空間,可自行研判23條立法的合適時機。另有傳聞指,林鄭在去年底赴京述職時,習近平授意毋須急於在本屆任期內完成23條立法。
不過,消息人士對《香港01》澄清,上述傳聞並不準確。習近平在上述場合確有說過類似的話,但並非傳聞中的意思:「當時習近平是脫稿講的,出於體諒港府在推行23條上有難度,是上級表達體諒下級的說話,但不代表林鄭首屆任內毋須為23條立法,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解;倘若有人將此當成『證據』,視為對外傳遞『中央不急於為23條立法』的訊息,更是不恰當。」
消息人士說,按內地工作慣例,領導人接見期間脫稿說的話,都不應對外引述,特首也不例外。
消息人士又指,中央最高層正集中精力處理台灣問題,不想再為香港問題分神,所以希望盡快為糾纏了十多年的23條立法畫上句號:「一段時間以來,為23條立法一定是中央對港議題中的頭等大事。」
林鄭月娥在23條立法問題上一直含糊其詞,未有清晰立場。過去一年多,她每被問及有關問題時,一方面稱正在不斷為《基本法》23條立法創造條件,不會束之高閣,但另一方面又稱,有關條件需要時間培養,不能操之過急。
去年底赴京述職後,林鄭月娥被記者問及有否談論23條立法和國家安全問題,她當時強調內容須保密,按慣例是不能對外透露,僅指對23條立法的立場仍與《施政報告》講法一致。林鄭在去年施政報告中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並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