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憂學生一時貪玩墮法網? 阿牛向葉劉「示愛」喻愛國心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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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的委員會今(16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公眾意見。有議員及公眾人士都憂慮,國歌法概念不清晰,未有訂明如學生在校內違反條例的後果,質疑學生或誤墮法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則回應指,法例是透過指引性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罰則及門檻清晰,市民不會輕易墮入法網;而學生若在校內因一時貪玩而作出侮辱國歌行為,可交由教育工作者專業處理。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就在發言時點名向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我愛你」,他稱,對方不會相信,因丈夫突然向妻子講「我愛你」,妻子亦會懷疑他「去滾」,而妻子如每天講「我真係好愛你」,同樣會令丈夫懷疑對方給自己「戴綠帽」。他質疑,愛國不能靠言辭上表達,「愛唔係講,係尊重,係要行動」。

聶德權表示,國歌條例草案是指引性條文,刑事條款門檻清晰,只有在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歌時,才會有罰則。(資料圖片)

聶德權表示,國歌條例草案是指引性條文,刑事條款門檻清晰,只有在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歌時,才會有罰則。

不過,有與會的公眾人士就擔心,國歌法條文含糊,會剝削市民不表態的自由,又認為法律條文參雜感情元素不恰當。

曾健成點名向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我愛你」。(立法會網頁截圖)

而支持立法的公眾,則認為必須維護國歌尊嚴,人員非故意觸發,不需要擔心誤墮法網;同時,亦有人認為國歌法在其他地區普遍存在,香港則較落後,仍未立法。

會上亦有人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民建聯成員蕭煒忠支持立法,並即席唱出一段國歌,指歌詞能鼓勵人保持決心和毅力,亦能鼓勵年輕人以勇氣克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