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民族黨】建制撐北京發公函:體現中央與特區政府憲制關係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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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6日)交代,北京就取締香港民族黨向港府發公函表示支持,建制派政黨表態支持,其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中央人民政府與各地區政府首長在工作上通常用公函交流,並非新事。
至於港府被中央政府要求就事件交報告,梁美芬相信,中央政府希望更有系統了解香港現時的機制夠否有效堵截港獨。

被問到北京發公函會否影響日後的取締民族黨司法覆核案判決,李慧琼(右二)稱對法院有信心,法院會按照香港法例和憲法處理。

梁美芬又表示,禁民族黨的事涉及港獨問題,超出特區可以完全自己去處理的範圍,一定牽涉中央的看法。對北京發公函的做法,她指在內地,中央人民政府與各地區政府首長在工作上通常用公函交流,並非新事。

至於特區被要求交報告,梁美芬評估,北京希望更有系統了解現時香港機制夠否有效堵截港獨:「特別是特別行政區政府去去匯報香港特區政府從法律、從執行上、從政策上,究竟足不足夠?如何行《基本法》一國兩制底下的憲制責任,我相信會有一個了解和參考的作用。」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中央政府關心港獨事件是理所當然,而支持特區在處理民族黨的決定亦是理所當然,又形容交報告是體現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憲制關係。

民族黨目前仍可就政府的上訴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陳克勤卻稱,中央在上訴程序後發公函支持,已經避免憂慮,被問及今次做法會否對法庭日後的決定造成壓力,陳克勤指,即使不發公函,中央對港獨零容忍的態度,公眾一直非常清楚。

葛珮帆表示,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特區政府按照中央政府要求提交工作報告並非首次,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雙方的權力和責任,體現了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負責的憲制關係,合情合理。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立法議員葉劉淑儀亦指,今次非港府第一次提交報告,包括就政制發展提交報告。她指出,早在主權移交前,港英政府亦曾提交報告:「起碼有兩份報告,我記憶中就是1966年九龍騷動,港英政府做了調查,提交非常詳細的報告,你們圖書館有,但67年暴動是非常簡單的報告,差不多一版紙,但都是向自己國家報告。」她表示,重大事件發生時,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是正常事,今次特首在完成上訴工作後報告事件非影響一國兩制。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黃國健認為,公函反映中央關注港獨思潮的趨勢,又指港獨問題涉及國家安全,並非只是特區的事務,中央表達關注是正常。他表示,看不到今次事件與23條立法有直接關係。

黃國健認為,公函反映中央關注港獨思潮的趨勢,又指港獨問題涉及國家安全,並非只是特區的事務,中央表達關注是正常。(彭毅詩攝)

正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與傳媒茶聚時指,中央發公函要求特區政府就取締香港民族黨交全面報告,並非批評港府或向港府施壓,而是非常關注事件。公函是一個較高規格的通訊方式,在處理重要事情上採用,過往成立西部通道口岸和在北京設駐京辦都用過,但中央要求特區政府交報告,她印象中是第一次。

她認為,中央已經多次重申對港獨零容忍,立場非常堅定,公函顯示中央同意和支持特區政府決定,希望全面詳細和了解及掌握情況,又指中央沒有介入行政會議決定,亦沒有向行政會議施壓,並不影響高度自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資料圖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表示,中央政府的姿態是向所有人表明對港獨的底線堅決,「完全無得妥協」,為了維護國家領土完整,會不惜任何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