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蘇平治組公司 政府:禁為任職最後三年往來客戶服務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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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因2012年南丫海難,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服刑入獄5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去年11月30日就刑期上訴得直,即時獲釋。首長級公務員獲准停止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登記冊最新資料顯示,他由今日(1日)起自組公司,擔任海驥香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而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早於去年11月6日已成立。
蘇平治至截稿前未有回覆《香港01》查詢。

蘇平治(資料圖片/李慧娜攝)

蘇平治於南丫海難後,被指控曾指示下屬不執行船舶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新例,原審時被判囚16個月。他於去年11月獲判刑期上訴得直,即時獲釋。他於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亦曾任灃生環球財務投資公司客戶服務經理。

登記冊最新資料顯示,蘇平治由今日起擔任海驥香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屬自僱人士。其主要職務包括拓展業務機遇、管理日常業務、與潛在客戶會面及策劃公司將來發展。

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對此予以批准,除不得披露政府機密或敏感資料,亦特別加入兩項條款:

1. 除非海事處認為有需要,否則不得就任何與其工作相關的事宜直接或間接與海事處聯絡

2. 不得為與任職海事處最後三年期間(即2012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18日),有直接或間接公事往來的客戶提供服務。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海驥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於去年11月6日成立,他是唯一一名董事,公司秘書為巫婉婷,兩人申報同一地址。翻查資料,巫婉婷是蘇治平的妻子。

造成39人死六的南丫海難發生後,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被指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時,曾指示下屬不執行由2007年開始生效的新救生衣條例,並在船隻配備救生衣方面採取「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按新救生衣條例,香港本地客船上,必須有100%成人救生衣和5%的兒童救生衣,惟後來在南丫海難中翻沉的南丫IV號,接受例行檢驗時,並未被要求裝配足夠救生衣。

上訴方在上訴聆訊時辯護稱,蘇平治以「新船新例,舊船舊例」的方式驗船,目的只是為了顧全業界,避免業界因要遵守新例而造成經營困難;指他沒有任何個人利益,更沒有任何非法或惡意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