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錢4000蚊】政府4招補鑊!毋須住址證明 郵資不足獲寬鬆處理
「關愛共享計劃」4000元的申請表日前起派發,除了在各區一表難求,表格申請程序亦相當繁複,不少市民炮轟提供住址證明的要求擾民,求助熱線亦長期「打爆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下午(23日)會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商討改善「關愛共享計劃」派4000元的安排,在職家庭學生資助辦事處會公布詳情。民建聯率先公布最新改善安排,當中部份程序已即時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其後發新聞稿,證實上述安排,更指因應有部分市民表示提供住址證明有實際困難,決定申請人毋須提交住址證明;而對於郵資不足的情況,當局將會寬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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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晚上(23日)發稿宣布一系列便利派錢的新措施,對於有部分市民表示難以提供住址證明,當局「考慮到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作出聲明,明白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任何資料以騙取款額屬刑事罪行」,決定申請人毋須提交住址證明,方便市民申請。若市民在遞交申請表時遇到郵資不足的情況,當局將會寬鬆對待,讓申請可獲處理。
因應表格在各區長期短缺,將會額外加印100萬份中文版申請表格,由今日起開始分批送達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另外為方便市民查詢,24小時的服務熱線由今日的28條增加至34條。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今(23日)與劉怡翔見面,商討如何改善「關愛共享計劃」派4000元的安排。會後梁志祥指,申請人提供住址證明屬「擾民」,他引述劉怡翔稱將會寬鬆處理部分申請,其中露宿者、學生及主婦只要註名身分,毋需地址證明亦可;另外,若申請者支付郵費不足,亦會寬鬆處理,極端情況是若沒有貼上郵票,亦有機會獲處理。梁志祥認為政府後知後覺,讓人感失望。
葛珮帆表示,引述局方稱公屋租約及劏房租約可用作住址證明,申請人只需列明清楚沒有相關住址證明,就可寬鬆處理。
七種情況如何處理?
1. 無住址證明如何申請?
毋須住址證明。
2. 郵資不足會不獲處理?
即使郵資不足,亦可獲寬鬆處理,送遞至處理部門。
3. 表格數目不足?
政府已加印100萬份新表格,將於星期五(25日)向市民派發首50萬新表格。
4. 熱線打不通?
當局承諾增加熱線數目,由28條線增加至34條線,未來會視乎需求加開(熱線電話︰3897 1088)。
5. 沒有銀行戶口如何申請?
當局建議申請人透過聲明方式在「收款銀行戶口」一欄填上「沒有銀行戶口」,會安排此類申請人收取現金支票。
6. 申請者親身遞交表格的地點太少?
民建聯建議當局新增房委會轄下的屋邨辦事處作交表地點,當局指會積極考慮。
7. 租約能否當作住址證明?
已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