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團體聯署批條文箝制反對聲音 民主派擬提修訂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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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將於本月中提交立法會首讀,惟當中部份條文引起民主派議員不滿,認為有機會讓市民誤墮法網,將會在審議時提出修正案。
多個民間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國歌法》影響言論及創作自由,對立法感到極之憂慮。
多個民間團體包括民間人權陣線、「2014香港監察」及「六一七民間約章」等及民主派議員,不滿《國歌條例草案的內容》,並發表聯署聲明表達不滿。
公民黨陳淑莊指出,法例中有關宣傳及推廣國歌的部份,要求在中小學及廣播層面推廣國歌,或有機會違犯《基本法》。她指出,香港的法律鮮有用作「推廣」的用途,《國歌法》卻要求在中小學教育國歌,以及在持有牌照的大氣電波中播放,批評猶如將學校及電視台用作國家的宣傳機關。
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則批評條例草案等同「行政僭建」,以尊重國歌為名,實為箝制反對聲音。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及陳淑莊都表示,會聯同其他民主派議員加入法案委員會,要求當局就不同情景解釋及提出修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