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契約諮詢月底公布結果 消息:敲定加地租、增公開時段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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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上月底發表諮詢報告,建議局部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負責高球場政策的民政事務局,早前亦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檢討作公眾諮詢,消息透露,局方將於本月底的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公布細節,局方不會改變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大政策,但會從3個方向改善,包括徵收更高租金、增加開放予公眾時數,以及增強宣傳。對於粉嶺高爾夫球場去向,民政局的諮詢結果,預料會傾向表述高球場對香港的貢獻,加上諮詢方向是從體育政策角度出發,故不會提出收回高球場。

佔地172公頃的粉嶺高球場屬於私人遊樂場用地,租約2020年屆滿。﹝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民政事務局於去年3月就私人遊樂場地政策檢討提出的建議,展開6個月公眾諮詢,當中建議向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徵收十足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規定私人體育會須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其體育及康樂設施總量的30%,並與體育團體合辦公眾人士可參與的體育活動每月最少240個活動時數等8個修訂建議。

8項建議如下:

(一)將由「社區組織」及「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分開處理,並以特殊用途契約(而非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處理由「社區組織」持有的體育及康樂用地(二)繼續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安排處理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用地,但須大幅修改契約條款以更切合支持體育發展和善用土地的雙重需要(三)按私人體育會對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貢獻,考慮會否在契約期滿後為它們續約(四)向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徵收十足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五)規定私人體育會須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其體育及康樂設施總量的30%,並與體育團體合辦公眾人士可參與的體育活動每月最少240個活動時數(六)釐定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可容許的體育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清單(七)加強對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監察及承租人的企業管治(八)釐定審批新康樂及體育用地申請的原則

消息透露,民政事務局將於本月28日的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公眾諮詢結果,局方認為大體而言,社區組織及私人體育會對香港體育有貢獻,故不會改變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大政策,但會透過3大方向改善現有安排,包括徵收更高租金、增加開放予公眾時數,以及增強宣傳。

對於粉嶺高爾夫球場去向,民政局的諮詢結果,預料會傾向表述高球場對香港的貢獻,高球界中人指粉嶺高球場可以舉辦國際賽事,身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應該保留高球場,加上諮詢方向是從體育政策角度出發,而非土地供應角度,故不會提出收回高球場。由於檢討政策至落實需時逾年,而粉嶺高球場租約將於2020年屆滿,消息指局方將會如現時般,以「暫緩」安排准許承租人按照期滿契約的條款和條件,暫時使用有關用地。

至於坊間指部分體育會以商業模式營運,利用餐飲等其他非體育服務賺取盈利,是「掛羊頭賣狗肉」,局方直言如有涉及違反地契行為,地政總署可以執法,而部分地契是容許設有餐飲服務,並非違約。據了解,一旦如建議般,向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徵收十足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部分社區組織或私人體育會有機會未能負擔新租金。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直言對民政局諮詢結果「不收貨」,她不否定粉嶺高爾夫球場對體育的貢獻,但質疑若收回高球場會影響生意的說法感到不解,而現時沒有康樂設施的市值地價可以參考,局方是「放生」私人會所,實際是為了保住高球場。

陳淑莊直言局方是「放生」私人會所,實際是為了保住高球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