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大律師公會:律政司應守護公義 不尋求法律意見違慣例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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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未有尋求外界獨立法律意見下,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檢控前特首、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事件引起爭議。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聲明稱,律政司應重尋求獨立大律師的意見後重新檢視其決定,以釋除公眾疑慮。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沈士文今(24日) 於電台節目時表示,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一貫做法,質疑為何不遵從以往慣例。沈士文強調,這次案件涉及的人物敏感,是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而指控他涉及的金額「不是50元而是5000萬」,「為何律政司在僭建案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這次卻沒有?」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沈士文今(24日) 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根據一般做法律政司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特別是政府處理涉及公職人員的事件。沈士文又指,律政司同時擔任兩個角色,其一是政府的法律顧問,另一個是維護社會公義的守護者。惟他質疑律政司於UGL事件中,「點解明顯要按照慣例尋求獨立意見都不做?」沈士文認為若公眾對守護者有質疑屬不健康的情況,同時亦會讓公眾對法治失去信心。
對於有說法指,UGL案中明顯顯示證據不足未能檢控,故不需法律意見。沈士文認為案件非以簡單與複雜去判斷,而是要根據事件的人物和背景。他強調如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所指,案件涉及的人物敏感,是前特首、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而指控他涉及的金額「不是50元而是5000萬」,「為何律政司,僭建案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這次卻沒有?」
另一名執委成員黃宛蓓指,這次聲明內部一致通過,並於短時間完成討論和草擬工作。沈士文稱,這次於UGL案中有明顯的感受,認為他們現時不是要改良制度,只是希望「卑微地想維持好的政策」,但面對多次具爭議如釋法等案件,他們曾默站抗議表達意見但政府卻沒有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