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條例草案通過二讀 楊岳橋倡禁旅行團乘公共交通工具
拖延多年的《旅遊業條例草案》今(28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並獲通過,明日繼續餘下立法程序。草案獲大部份議員支持,惟不少議員對將來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規管能力有憂慮。公民黨楊岳橋建議立例限制內地旅行團不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出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則關注網上旅行代理商規管的實際執法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政府將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旅監局,並為旅監局提供明確法律基礎,和香港境內行使權力執法,有需要時旅監局會致力和外地執法機構跟進。 對於工聯會陸頌雄所提的修正案中,要求立法強制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具僱主僱員關係,邱騰華表示政府不同意,認為有關規定無視業界實際運作。
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兼旅遊界姚思榮表示,旅遊業議會制定的各項守則和指引,隨著社會進步已不適應市場需要,尤其2002年擴大規管旅行社後,旅議會問題開始浮現。
他說旅議會成立初期設立的守則和指引,目的為針對香港經營外遊旅行社,「這部份的業界較明白香港消費者是大家的米飯班主,比較能配合旅議會的監管要求」。但自2003年起內地開放自由行,出現零團費旅行團、強逼購物、貨不對辦等問題,旅議會無執法權,要規管內地入境旅行社難度高。
姚思榮舉例,近來港珠澳大橋通車所出現東涌「野馬團」,旅議會人員只能搜集資料轉交警方。而每當有爭議性投訴時,旅行社認為旅議會為名聲偏幫消費者,但消費者認為旅議會偏幫業界,令旅議會「兩面不是人」,認為目前監管模式必須改變。
楊岳橋建議限制內地團 減低對本地人影響
楊岳橋表示支持條例通過,但質疑條例能否對症下藥,提出有內地旅行社往往要求團友以自由行身份入境,領導以親友身份帶他們觀光。他質疑如果內地旅行團的團友沒有提出有效投訴,旅監局無從執法,同時要建議立例限制內地團對本地人生活影響的措施,如規定旅行團不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出行滋擾民居等。
馬逢國憂難管海外代理商
身為旅議會獨立理事的馬逢國,關注網上旅行代理商規管問題,因為不少網上代理商在海外運作,而政府未能交代如何執法。邱騰華回應稱,當局為旅監局提供明確法律基礎,和香港境內行使權力,有需要時旅監局會致力和外地執法機構跟進。
熱血公民鄭松泰指修訂條例「來得非常非常遲」,指2015年發生的紅磡珠寶店打死內地客事件,結果法庭認定死者死於心臟病,兩名打人內地領隊分別判刑3至5個月,「在北京故宮,發現強逼購物都判一年」。鄭松泰質疑旅監局莫說保障本地人生活,連保障內地零團費旅客亦不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