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補選】李卓人向廉署舉報陳凱欣 斥虛假陳述打擊選情
距離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不足一星期,獲建制派支持的陳凱欣於上周六的電視論壇上指工黨李卓人「當數十年議員,卻未曾參與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遭李卓人於翌日在論壇上列出證據反駁,並要求陳道歉,惟未有理會。至昨晚陳凱欣才發聲明道歉,解釋自己是一時口誤,將沒加入「負責土地規劃的『發展』事務委員會」,錯誤地說成房屋事務委員會。
李卓人今日(20日)與團隊到廉署舉報陳凱欣,指陳發表失實聲明和虛假陳述,已違反法例。他表示已給予陳凱欣機會公開道歉和澄清,惟陳未有理會,又形容陳的言論已嚴重打擊自己選情,遂決定報案。他又質疑陳曾任傳媒和政治助理,應十分熟悉立法會運作,不可能把發展和房屋事務委員會混淆。
曾擔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林卓廷指,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或任何人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有關該候選人或該些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違法。
李卓人今天(20日)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新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工黨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選舉代理人、工黨副主席麥德正的陪同下,到廉署舉報陳凱欣。
李卓人指出,任何言論需合乎選舉條例,不可作出虛假陳述,他指早在另一名候選人指摘他沒有加入房屋事務委員會時已作出澄清,他在前日的論壇上已展示資料澄清,並要求陳道歉和澄清,惟陳不理會,反而進而批評他要為房屋負責,形容陳對他的抹黑是刻意和不擇手段,又批評陳「死雞撐飯蓋」。李卓人又指,陳的言論在電視上不斷播放,已對自己的選情造成打擊。
林卓廷指,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或任何人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有關該候選人或該些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違法。林卓廷又指,陳出身於傳媒,其後擔任政助,對立法會運作十分熟悉,反問「咁你都分唔到(房屋事務委員會)?」
范國威指,民主選舉必須公平公正,「如果講假話呃個位返嚟,有乜資格為巿民發聲」,又認為有理由相信事件是處心積慮的政治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