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補選】一家三口公屋戶收通知書 驚現「第四者」料涉種票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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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兩個多星期就是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民協收到長沙灣幸福邨居民求助,指過去3年收到一封寄給非該單位住客的選舉通知書,最近一次在上周。
提供協助的民協社區主任徐溢軒表示,事主與兩名家人是該單位第一手住戶,估計今次事件涉及種票,今日(8日)陪同事主報警,之後會要求選舉事務處將該可疑人士從選舉名冊中除名,他估計,警方會從虛假文書罪調查。
警方回覆查詢指,長沙灣警署接獲一名七十八歲姓楊男子報案,指他懷疑有人利用其住址向一政府部門作選民登記用途。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偽造虛假文書」,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徐溢軒和事主上午到長沙灣警署報案,事主不願接受訪問。
徐溢軒指,事主和兩名家人是幸福邨住戶,2000年入伙,是該單位第一手住戶,該單位近3年都收到寄給一名陸姓人士的選舉通知書,但三人分別姓楊和姓曾,無人姓陸。事主過往收到有關的通知書都沒有舉報,但直至上周再次收到時覺得事態嚴重,故向所屬選區的他求助。
徐溢軒表示,該單位的租單顯示的租客僅為涉事的一家三口,不包括該陸姓人士,他翻查選民登記冊發現,同層亦沒有陸姓住戶。
徐溢軒指出,由於事主與家人是第一手住戶,所以事件不涉及舊住戶搬走而忘記更改選民登記。另外,公屋住戶必須在租單上,才合資格登記成為選民,否則申請會被駁回,但租單並無陸姓名字,所以他相信今次事件涉及種票,過去3年出現過多次選舉,他懷疑該名人士已在選舉中投票。
他補充,公屋居民上年前登記做選民時,不需提供住址證明,但現時便要提交資料證明。
警方回覆查詢指,長沙灣警署接獲一名七十八歲姓楊男子報案,指他懷疑有人利用其住址向一政府部門作選民登記用途。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偽造虛假文書」,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