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譚耀宗:港人繳內地個人所得稅料有5年寬限期
撰文:翟睿敏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26日)會見傳媒時引述內地官員指,國家稅務總局允許港人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時,有5年寬限期的可能性很高。
譚耀宗今日於北京會見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就港人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事宜作商討。譚耀宗於會後回應傳媒指,估計港人擁有5年寬限期的可能性很高。他解釋,稅務總局原本規定每年於內地工作滿183日的人士繳納稅項,但港人將可獲彈性處理,居住到第5年後才會開始被徵稅,港人只要在第5年時離開內地超過30日,便會獲重新計算。此法例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但內地方面亦提醒港人需就此先作備案。
譚耀宗表示已就豁免徵稅及備案提出建議,但稅務總局未有接納。譚耀宗笑言有關人士可「當作每5年放一次大假」,便可「斷咗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