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未決定上訴 憂變相承認是非法社團成員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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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上月24日正式將香港民族黨列作非法社團,禁止該黨運作,《社團條例》規定,任何人可以在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上訴限期將於下周三(24日)屆滿。陳浩天表示,至今未決定會否上訴,又指當中涉及複雜的技術性問題。他指若提出上訴,便意味自己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即違反法例。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陳浩天的憂慮不存在亦不必要,他指雖然民族黨已成為非法社團,但可根據法例提出上訴。
根據《社團條例》第25(3)條,任何人因決定感到受屈,可在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而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確認、更改或撤銷該項命令;被禁止運作的民族黨,可在下周三限期屆滿前提出上訴。
陳浩天以個人身份接受查詢時表示,至今未決定會否上訴,又指當中涉及複雜的技術性問題。他指若提出上訴,便意味自己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即違反法例。
他透露,有就是否提出上訴向律師諮詢。不過他坦言,即使提出上訴,亦自知不會成功。
湯家驊指,陳浩天的憂慮不存在亦不必要,他指雖然民族黨已成為非法社團,禁制令不會限制有關人士提出上訴,又指任何人都可根據法例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