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犬】限期前仍不符領回條件 澳門民政總署接管狗隻檢控逸園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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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逸園賽狗場結業後,場內逾500隻格力犬早前交由民政總署暫時照顧,逸園原打算在路環打纜前地一幅農地設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後,再領回有關犬隻,惟今日(6日)領回限期屆滿,場地仍未符合領回格力犬的條件,澳門民政總署表示,將按《動物保護法》檢控逸園。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上午出席活動後被問及有關格力犬的去向時表示,相關部門今日會再巡查路環格力犬安置場所,若仍不符要求,當局會接管全部犬隻,並對逸園啟動處罰程序,不再延長領回期。
陳海帆解釋,早前由於颱風及環保局技術意見,指示安置場所改善部分設施,因而當時延長期限。陳海帆指,當局一直與逸園及瑪大肋納安老院溝通,三方都希望找出解決方案。
對於有關格力犬安置場所選址,陳海帆表示,政府無論處理任何事情都要依法處理,而有關土地是私家地,在土地用途上沒有問題。她又指,從民署的角度看,必須有實質設施才能評估場地,當時不可因相鄰設施因素,就決定是否同意方案;她強調,要有充份與實質的評估才能下結論,而現在已具備條件作評估。
陳海帆續指,若果逸園沒有條件設立格力犬安置場所,政府會接管格力犬並啟動處罰程序;犬隻則會留在政府狗場。
臨時安置中心防噪音仍未達標
而晚上民政總署指,今日已聯同環保局再到臨時安置中心檢視,發現場內防噪音防治措施仍未達標;民政署認為,逸園計劃用作安置格力犬的場所仍未能符合條件,不具條件領回500多隻格力犬。
民政總署指,逸園2016年知悉必須於今年7月20日前遷離狗場,有充足的時間安置有關犬隻,但逸園一直拖延,至期限屆滿仍未提供可行方案,又遺留格力犬在狗場內,事後經民政總署及社會譴責及催促,逸園才提出安置計劃。民政總署指,事件至今,逸園仍未能提供合適安置場地,民政總署將按《動物保護法》檢控其遺棄動物,並會依法追討照顧狗隻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