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運四周年】 理大收回部份民主牆 學生會斥:製造白色恐怖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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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理大校方命令學生會在前日限期前還原民主牆,否則將其沒收。限期過後翌日,學生會發現部份民主牆被紅紙遮住,並貼上校方備註,強調理大校方擁有民主牆管治權。
學生會就事件發聲明,指校方製造白色恐怖。理大回覆時則強調,校內所有地方,包括民主牆,均屬大學管轄範圍之內。學生會沒有妥善履行校方賦予學生會管理民主牆的責任。

理大學生日前在「連儂牆」上的便利貼蓋上學生會印章,以求避過拆除。(讀者提供照片)

雨傘運動4周年,理大學生會幹事會原計劃將一半的民主牆變成「連儂牆」,理大校方指「連儂牆」及新的民主牆守則不符合校方守則,要求學生會在上周五(28日)前把民主牆恢復原狀,否則沒收民主牆。

學生會一早表明不打算移除「連儂牆」上的內容。昨日(29日)早上學生發現 「連儂牆」被紅紙遮住,上面貼上民主牆的舊守則,並加上由校方後加的備註,內容如下: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在香港理工大學管理民主牆期間:
1)民主牆使用規條4 提到 “幹事會” 是指 “香港理工大學”。
2)在民主牆使用規條的其他地方提到 “幹事會” 或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 是指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發展處” 。

理大回覆: 學生會無妥善履行校方賦予的責任

理大學生會發公開聲明,批評校方製造白色恐怖,又重申幹事會「一直擁有民主牆之最終管理權」,「儘管民主牆座落於學校範圍內,學校都無從干涉」。並要求校方就事件作公開交代。

理大回覆指,香港理工大學所有地方,包括民主牆,均屬大學管轄範圍之內。學生會在未得校方同意便將民主牆分割一半,設立「連儂牆」及採用新的管理守則,是沒有妥善履行校方賦予學生會管理民主牆的責任。理大並指校方在上星期已兩次與學生會代表會面,「清晰要求學生會儘快採取行動,將民主牆還原至原來的模式,並採用原來訂立及得到校方同意的政策和守則去管理民主牆」,否則校方將嚴正處理,並會將改為「連儂牆」之部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