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取締令下的2大關鍵理據 撐武力、有計劃推港獨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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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據《社團條例》151章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陳浩天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今早警方到其住址「拍門」,隨後交予他一批信件和文件,通知他當局下令禁止該黨運作。
綜合各方消息指,當局主要以兩個關鍵理據,決定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包括(一)當局有足夠資料証明,民族黨有計劃、有行動推動港獨;(二)民族黨過去言論如提倡「以暴制暴」等,涉嫌鼓吹武力成份等。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指,警方今早到其住址「拍門」,隨後交予他一批信件和文件,通知他當局下令禁止該黨運作。(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見記者時表示,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局方行使《社團條例》權力,基於國家及公共安全等,禁止該黨運作,但強調局方目前仍未作出最終決定。有部分社會人士質疑當局為何用《社團條例》對付民族黨,認為《社團條例》的對象應是黑社會。據知,當局經長時間研究後,有兩大理據引用《社團條例》出招。

(一)當局有足夠資料証明 民族黨有計劃有部署推動港獨

有政界人士指,陳浩天多次接受傳媒訪問時都表示,組織目標對象為青少年及學生,將舉辦論壇或讀書會等宣揚港獨和民族概念,亦會有其他對外宣傳運動,如拍宣傳片、印製單張等。

此外,香港民族黨2016年時亦在Facebook專頁發帖,聲稱要推出「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並有超過80間學校的學生參與,認為香港前途絕非只屬成年人,而香港未來亦終歸屬於青年人;又指如中學生有意參與推動香港獨立之進程,敝黨將提供一切可行之支援,包括提供文宣內容、理論、協助成立「推動香港獨立之組織」。該政界中人指,以上活動證明香港民族黨的港獨政綱「並非講吓咁簡單」,而是有計劃、有行動推動,觸及「維護國家安全」底線,故決定建議取締。

香港民族黨面臨被取締命運。(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二)言論曾涉鼓吹武力

陳浩天於2016年成立民族黨召開記者會,曾揚言「會採取任何有效的抗爭手段爭取香港獨立,包括議會抗爭、『三罷』即罷工、罷課、罷市等,迫使政府回應,底線為保障港人利益,若有人損害港人利益,將會以對等武力回應」。

陳浩天其後亦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民族黨」成員全部預料有後果,而不公布黨員身份是因為「民族黨」近乎一個革命黨,不需要公開黨員身份,最重要就是完成目標。他又指,絕不希望有人為爭取「港獨」而流血或死亡,首先發動罷工罷市,假如這些方法無效的話,就惟有流血。

對於上述言論,外界多以一笑置之,不作認真對待的態度看待。但據知,有政界中人曾將其定性為近乎「恐怖組織」。而該等「鼓吹武力」言論亦成為香港民族黨遭當局取締的關鍵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