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高法官退休年齡解人手不足 周浩鼎:應加強公眾教育
撰文: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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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署及司法機構政務處昨日遞交立法會最新文件中公佈,其中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及原訟法庭法官的法定年齡將由65歲提升至70歲。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12日)回應有關政策,認為提升法官退休年齡並非治本方法,認為長期而言,應加強公眾教育,提供誘因吸引人才入行。
他又指,現時私人執業律師如有意成為法官,在新法例下可能要多做幾年,而近年案件量越來越多,有市民濫用司法覆核程序,令有需要市民無法申請法援。他認為,加強公眾教育,才可減少此類案件數量,解決人手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