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上月被登記做選民 市民收選舉處函核資料 驚見已故外婆簽名
民協深水埗區議員楊彧接獲市民投訴,指近日收到選舉事務處信函,要求其外婆就今年所作的選民登記作資料核對,但其外婆在數年前已身故,根本不可能在今年簽名登記做選民,懷疑有人盜用外婆的個人資料作不法用途。
楊彧直斥有關事件十分離譜,已去信要求選舉事務處交代覆核的準則,要求查明最近有否收到不尋常的選民申請,又呼籲街坊切勿貪一時之利,輕易將個人資料透露給外人,以免讓人有機可乘。
選舉事務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該處於本年6月15日收到涉及提問所述的選民登記申請,由於有關個案申請表所載的身分證號碼不正確,遂發信至該申請表內填報的住址,要求申請者澄清有關身分證資料,如申請表所提供的身分證號碼經核實後顯示該人士已經離世,將不會處理有關申請。選舉事務處已轉介予執法機關作調查和跟進。
楊彧今日在facebook上載一張選民新登記資料表,稱接獲女街坊投訴,指收到一封由選舉事務處寄給外婆的信件,內容是要求核實資料,還附帶一張選民登記信的影印本,而該影印本確是寫上其外婆的名字,登記日期則是2018年6月14日,並附有登記人的簽署。據了解,該名街坊的外婆曾是選民並有投過票,但已經於2011年離世,有關表格肯定不是由其祖母簽署,家人亦沒有為先人作登記。
楊彧批評事件離譜,有人涉觸犯製造虛假文書等刑事行為,他已即時去信選舉事務處要求徹查。楊彧稱,選民登記已於5月初截止,而該封申請信由六月發出,希望選舉事務處追查信件的來源,是透過傳真抑或是郵寄寄出,有否同類型的登記等,又要求選舉事務處檢討登記選民的制度。
在現行的登記制度,市民只需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和簽名,就可以成為選民,手續簡單,而選舉事務處亦只會抽樣查核部分登記者,以證其提供的個人資料無誤。
楊彧認為,即使有人使用他人身份、冒簽,成功登記做選民,亦無法在投票時出示有效身份證,故認為事件未必與種票有關,但背後可能有人收集市民的個人資料後,很有系統地為他們登記:「可能係有人想幫無數人登記,上網查咗嗰個人唔係選民之後,就冒簽登記,到投票嘅時候,就引導佢哋投咩人。」
楊彧透露,地區上有不少組織透過向街坊派發禮品,過度收集個人資料,包括身分證號碼、住址及簽名樣本等,呼籲市民切勿貪一時之利,輕易將個人資料透露給外人。
冒他人簽名登記做選民或干犯刑事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
選舉事務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處方收到申請表後,會核實所填報的資料,包括香港身分證號碼、姓名及住址等,以檢查是否齊備及準確,並將資料輸入電腦系統,若發現資料不齊全或有偏差,便會聯絡有關申請者澄清,並按情況發信要求提交補充資料。處方又指,在編製選民登記冊時,會根據生死登記官提供的名單進行核對,以識別已離世的新登記申請者或選民,有關人士將不會獲納入選民登記冊或須從選民登記冊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