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另推執業試 多間大學表有意開準備課程 熊運信:勢在必行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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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早前表示,會舉辦律師會考試(Law Society Examination),提供另一途徑(alternative route)予法律系畢業生成為律師,惹來業界爭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本月底將召開會議,討論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屆時會出席會議的律師會前會長、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熊運信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明建議「勢在必行」,現已有兩至三間本地大學表示有興趣提供考試相關課程,「很有信心」最快於2019/20學年開始舉辦課程,2020年舉行首次考試。
3間開辦《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的大學,其中城大及中大表示不回應相關事宜;而港大則在截稿前未有回覆;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坦言對此「幾擔心」,恐怕大量增加入學人數,會影響律師水準(見另稿)。

熊運信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明,現已有兩至三間本地大學表示有興趣提供考試相關課程,「很有信心」最快於2019/20學年開始舉辦課程,2020年舉行首次考試。(吳鍾坤攝)

現時法律學士(LLB)或博士(JD)畢業生,如希望在香港成為律師或大律師,需要修畢港大、中大及城大《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上月發表報告,指不建議律師會舉辦統一執業試(Common Entrance Examination)。律師會遂於同月提出「退而求其次」,開辦非強制的律師會考試。

熊運信接受訪問時稱,2017/18學年數據顯示,PCLL收生約為600多人,但有1200人申請,即只有一半申請人獲取錄。律師會一直向大學投訴,除了很多人未能入讀外,更重要的是現時由3間大學決定收生人數及畢業後的實習生數目,「應由律師會決定乜人做律師……好似會計師咁」,實行專業自主。他指律師會本來希望舉辦統一執業試,但基於會對業界帶來龐大改變,加上不想學生在PCLL及統一執業試重覆考試,遂決定舉行非強制性律師會考試,「希望有多些入不到PCLL學生以及外地法律畢業生,有機會做律師」。

熊運信解釋,律師會考試會就5個範疇考核學生,包括樓宇買賣(conveyancing)、民事訴訟(civil ligitation)、刑事訴訟(criminal litigation)、商業法(commercial law)及職業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律師會要求考生需就讀1年全日制(或2年兼讀制)的職業訓練課程,內容與PCLL相若,以免課程成為「補習雞精班」。他預料考生以應屆及以往未能入讀PCLL學生為主,合資格考生預料約500至600人,相信部分人現於律師樓擔任法律行政人員,有相關工作經驗。他強調考試水準不會低於PCLL考試,海外考生如已修讀相關課程,可以直接應考,考生可無限次應考,又透露現時已有2至3間大學向律師會表達有意開辦相關課程的意願,對於2019年9月開班「機會好大……好有信心一定有人教」,2020年舉辦首次考試。

有指大學擔心市場太多律師,熊運信直指「它們毋須擔心」,強調現時沒有新晉律師「搵唔到食」。他亦歡迎大律師公會考慮自行把關及篩選。對於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報告,熊運信批評是「拖住後腿」,律師會已表達意見多年,但大學等方面均反應冷淡,又直指負責報告的英國顧問,在英國有關法律教育的意見已被否決,認為其意見在港沒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