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稱若涉國防重大利益 中國有權拒絕移交國民 撐港府依法辦事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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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日前發表的人權報告披露,去年10月曾經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一名逃犯,但被特首林鄭月娥拒絕,並將該名疑犯移交內地看管。外界關注,政府拒絕引渡及移交北京政府的原因。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認為,香港沒有引渡協議只有「移交逃犯協議」,而根據有關協議,若事情涉及國防、外交或重大公眾利益或政策,中方可以拒絕將中國公民移交至美國。她認為港府依法辦事,不存在違法。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坦言,不清楚個案詳情,但她指出香港並非國家,因此沒有《引渡協議》,只有根據立法會通過的《逃犯條例》中執行的移交逃犯協議。
她指,香港和美國有關協議在90年代生效,而在協議的第三條中,訂明了移交國民的規定,如果香港需要移交美國人去其他國家,美國政府可以保留權利,在事情牽涉國防、外交或重大公眾利益或政策的情況下,可以拒絕香港移交任何美國國民。
同樣,香港政府亦保留權利,如果有人要求移交中國國民,而負責香港外交事務的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有關事情牽涉國防、外交或重大公眾利益或政策,香港亦不會將罪犯移交給美國。
她續指如果移交的人士其所屬政府,對其罪行有管轄權,並且已經展開起訴等法律程序,香港則有權將罪犯移交內地,因此她認為特區是依法辦事,不存在違法。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香港各項事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成就,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
他又指,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堅決反對美國以任何藉口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今日亦就事件作出回應,指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堅決反對美國以任何藉口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