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黃之鋒出席立法會公聽會 質疑在國際學校執法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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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早就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舉行第2場公聽會,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有出席。
黃之鋒表示,政府立法強推國歌洗腦教育,擔憂當局以愛國為名,干預教育體制,他又質疑,《國歌法》會否適用於國際學校。
黃之鋒表示,香港眾志認為《國歌法》本質是以刑事罪名,及干預教育的方式對市民作思想審查,要求政府撤回國歌法,終止一切立法程序。他又促請當局交代,《國歌法》條文是否會適用於國際學校,及是否會要求國際學校必須教授中國國歌。他又表示,當局經常引用西方國家例子,指西方國際都有《國歌法》,但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的國歌法,並無刑事罰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重申,公聽會討論的是如何做好《國歌法》立法工作,《國歌法》本地立法是憲制責任,希望透過立法,杜絕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他又指,草擬法例時會充分照顧到落實全國性法律要求,亦會照顧到香港法律制度及情況,做好立法工作。
學生獨立聯盟陳家駒在公聽會發言時呼喊「香港獨立」,政制及內地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要求保安人員帶走陳,陳被數名保安員包圍後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