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被指搶手機 葉劉淑儀批三宗罪 「好多建制派好嬲」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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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週二(24日)於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會議期間,被保安局指在會議室外,搶走一名當局女職員的手機。局方稱會追究事件,而許智峯回覆查詢時承認取走手機,但指當中有大量立法會議員個人私隱,違反私隱條例,將於今日交代詳情。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兼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評論事件,批評許智峯三大不當,包括「搶嘢」、「意圖搞流會」,以及「惡人先告狀」,「自己唔啱仲話人違反私隱條例」。葉劉又說,許多建制派議員都對事件感到憤怒,認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相信許智峯無法靠特權條例脫罪。

葉劉淑儀本身是哥球會會員。(資料圖片)

許智峯「搶手機」事件發生在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昨早會議臨近尾聲期間,身為委員會主席的葉劉淑儀表示,會議結束後她即與民建聯張國鈞趕往開行政會議,故不清楚具體事發經過,不過她認為,不管如何,許智峯若有搶走官員手機,事件嚴重,不能不了了之。她說:「立法會好多建制派同事都好嬲……第一,佢(許智峯)涉嫌搶人嘢;第二,想搞流會;第三,惡人先告狀,自已唔啱仲話人違反私隱條例,官員有建制派議員電話,係建制派議員畀官員,咁算係違反私隱咩?」


葉劉批評,許智峯的行為「幼稚」,不符合議員身份:「好明顯佢想我哋流會,可能係不滿我加時喇,佢哋不嬲都想製造流會㗎喇,見到官員想call啲議員返嚟,於是搶人手機,相信原因係咁。……就算宜家還返(手機)畀人,已經搶咗喇,有冇刑事成份呢?要交畀保安局調查,或者有刑事成份都未定㗎。」她又指,相信建制派今日會開會討論,至於發聯合譴責聲明,則需須等保安局調查結果出來後才決定。

曾任保安局長的葉劉又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只保障議員執行公務,包括在議事堂上發言不被追究及阻止,但許智峯今次行為,與執行公務無關,且發生在議事堂外,相信不獲有關條例保障,「特權法都保唔到佢」。

梁美芬指許智峯搶政府職員的手機已構成恐嚇,觀看其手機資料亦涉侵犯他人私隱。(羅家晴攝)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雖然立法會議員的行為受到《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惟並非絕對,因許智峯搶走手機已經違反法律。她又指,於傳媒報導和相關人士資料顯示,許智搶手機的行為屬故意,強調此舉非常嚴重,又指該名政府行政職員是無辜,只是執行其職責,許搶手機已構成恐嚇,更觀看其手機資料,涉侵犯他人私隱。

對於會否就事件報警或成立調查委員會,她稱要視乎許會否就事件作誠懇道歉,以及其道歉會否得到被搶人士、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大眾的接受,她認為各種可能性都會發生,強調要視乎他處理事件的態度,又稱行管會亦應作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