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對23條立法未有時間表 林鄭:每日都在創造有利條件
撰文:李偉欣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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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日香港舉行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研討會,外界猜疑是否為《基本法》23條立法營造氣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重申,為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目前未有時間表,在立法前要先創造有利條件,稱「我每日都在創造」,強調並非靠她一人之力就可辦到。
林鄭月娥表示,她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立場仍如早前在發表《施政報告》中所指,禁止各樣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是政府的憲制責任,惟社會上曾經為此而引起很多爭議,認為應該審時度勢、權衡輕重地推行工作,而她本人有責任創造有利的立法環境,但有利的環境現時並未出現。她說,過去大半年以來,政府工作取得成效,感覺社會氣氛較平和,認為這樣的結果是得來不易,現在應先抓緊經濟機遇。
林鄭月娥又說,在《基本法》23條立法一事上沒有感受到壓力,稱「就算有壓力都要做」,至於會否主動積極地去推動立法工作,她認為上任以來正是進行這方面的工作,稱「每日都在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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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主動邀請喬曉陽訪港
被問到已退休的第12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訪港,林鄭指,自已在上任的較早階段已親自邀請喬訪港,視察香港的發展,並為問責制官員、公務員作主題演講,表明以往都有類似做法,強調喬訪港與基本法23條立法毫無關係。
對此,公民黨陳淑莊認為,就23條立法的「時」應在全港有普選時才是立法的合適時機、而「勢」非中央或建制所認為的時間,而是有否訂立23條的需要。她稱現行已有法例處理相關23條包含的行為,不希望會有加辣版的23條出現,希望林鄭確需審時度勢,考慮是否有需要訂立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