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粉絲贊助通緝者網台違法?鄧炳強:喺香港提供資金或犯法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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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天(24日)公布新通緝名單,上榜的六人包括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學者鍾劍華、「香港議會」發起人何良懋、藝人鄭敬基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
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批評他們出賣國家、香港,損害香港整體利益,表明會切斷其資金鏈。被問到透過YouTube贊助功能「課金」予被通緝者的網台節目會否違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任何人或機構在香港向涉事人提供資金予都可能犯法。
國安處通緝多6人 鄭敬基、鍾劍華等人上榜
警方國安處繼今年六月將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蔡明達列為「潛逃者」,今天(24日)再擴大名單,將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列為「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及禁止處理資金,沒收犯罪得益。
同時,警方公布新通緝名單,包括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學者鍾劍華、「香港議會」發起人何良懋、藝人鄭敬基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指他們分別涉嫌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港官,罪名包括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等。
鄭敬基網台節目被指違國安法
部分被通緝和列為「潛逃者」的人士,本身有網台節目。其中,鄭敬基在社交媒體平台「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頻道發布多段被警方指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涉「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並指他多次透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制裁及敵對行動。
YouTube「粉絲贊助」通緝者網台節目
鄧炳強:喺香港提供資金或犯法
有記者關注如果聽眾、觀眾「畀LIKE、課金」,當局有否向YouTube表示不可提供「粉絲贊助」方法予涉事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說很多人在網台談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是否違法仍需調查,「如果任何人或機構透過呢啲方式,喺香港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都可能犯法。」
既然明知有可能犯法你都要做,如果有足夠證據必然會拘捕、必然檢控。
他說每一宗案情未必一樣,勸市民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