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133億追加撥款多人缺席 審議「火速」之過?|政壇諸事町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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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在11月27日的會議上,三讀通過涉款133億元的《追加撥款(2023-2024年度)條例草案》,由恢復二讀辯論至三讀通過全程不足5分鐘。不少議員聲言對審議過程如此「火速」始料不及,紛紛在投票前全速跑入會議廳,惟條例三讀通過時,仍有12人不在席。

據了解,部分議員在投票前部分在立法會大樓辦公室工作,但表示「等𨋢」需時;部分在宴會廳食飯,未料突然需投票;部分更需由中信大樓辦公室趕回立法會投票,表示無能為力。有議會中人指,投票與否本應由議員個人負責,無論錯失投票的原因為何,如輕視了事件而未能趕回會議廳,亦愛莫能助。

11月27日,立法會三讀通過近133億元的政府開支追加撥款。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一人發言。(直播截圖)

梁子穎發言一分鐘「救返十個八個」

翻查記錄,當日《追加撥款(2023-2024年度)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僅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發言,發言時間約為一分鐘。期間已經有不少議員「聞到味」,火速跑回會議廳,避免三讀時缺席。及後全體委員會期間亦無議員發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言動議《條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發言時間歷時僅數秒。

有議員表示,三讀最終十多人無投票,認為未能趕至會議廳的同事輕視了事件之餘,早已經「坐定定」的議員亦無注意有多位同僚不在席,同時又無人通知會議廳內同事要「幫手拖一拖」;但就算要「幫手拖一拖」,議員在毫無準備下亦難發言。

不過,梁子穎發言的一分鐘,已經「救返十個八個」,多名議員趕及跑入會議廳,並成功在三讀期間投票。至於未能在投票前返回會議廳的議員,則回憶指當時反應是「哇咁快投票」,就已經錯失投票機會。

11月27日,立法會會議上三讀《追加撥款(2023-2024年度)條例草案》。(立法會直播截圖)

若記名點票響鐘5分鐘可避免「甩轆」?

有議員「事後孔明」分析指,當時可立即要求記名點票,議員便有5分鐘時間趕回現場。但另有議員指出,記名點票通常需事前通知其他議員,加上當時無意識多人不在席,故做法上不可取。

《追加撥款(2023-2024年度)條例草案》涉及24個總目的額外開支,包括公務員薪酬調整、向創新及科技基金注資,及應付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等個別承擔項目。由於2023-24財政年度帳目已完成結算。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下各開支總目的實際結算數字超逾其原來撥款,須盡快向立法會提交追加撥款條例草案以填補差額。

換言之,草案的表決屬走程序,議會內亦無人就今次「甩轆」深究,但立法會其中一個主要職能便是審核和批准公共開支,為公帑的使用做把關,社會上對議員們的履職也有期望,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值得議員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