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逾80宗永久傷害 梁熙籲立法規管跳彈床等高危運動場所
立法會民建聯議員梁熙今日(3日),提出要將跳彈床、笨豬跳等高危運動場所納入遊樂場所牌照範圍。他稱早前諮詢醫管局,過去幾年,因參與高風險運動而被診斷為永久傷害的案例,平均每年有80宗左右,「每隔幾日香港就有一宗」。
梁熙就規管高風險運動處所如彈床遊樂場會見傳媒,去年因在北角跳彈床,嚴重受傷的事主及家人亦到場。
去年6月,事主李太來港旅遊,在北角渣華道321號一個單位玩跳彈床時,意外撞擊到保護膜破損的桌子直角後受傷,隨後被送往薄扶林瑪麗醫院ICU急救,經檢查發現身體內部大量出血、腎臟破碎,血壓一度下降至20,有生命危險,經住院治療9日後出院。
涉事公司發生多宗意外 更表示向事主發律師信
夫婦認為涉事公司Ryze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屬「蓄意傷人」。涉事公司已發生多次顧客受傷事件,事主李太受傷後僅兩月,又有兩名少年在同一場館受傷,其中一名頭部受傷流血、情況嚴重。
而位於北角的涉事公司Ryze不僅無向事主道歉及慰問,還在去年7、8月左右,去信事主丈夫稱會發律師信。事主李先生亦先後聯繫民政事務總署和文體局,均收到「不在職責範圍內」的回覆。
高危運動永久傷害個案多 惟未立法規管
去年6月,梁熙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斥政府無部門監管跳彈床。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副局長劉震回覆,不覺得跳彈床是「正規體育運動」,認為不應由該局在政策層面規管,不需要事事有專業及嚴格指引。
梁熙早前亦諮詢醫管局,過去每年,因參與高風險運動而被診斷為永久傷害的案例數字,收到回覆稱平均每年80宗左右,「每隔幾日香港就有一宗」。
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出,公眾遊樂場所牌照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出,惟《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自2002年後未有更新規管新的娛樂項目;而《遊樂場地規例》亦自2019年後未有更新,相關法例未能與時俱進。
2016年立法會討論彈床活動場地的監管問題,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應否就某特定體育或娛樂活動訂立規管或發牌制度涉及多個考慮因素,政府必須小心衡量社會需要和利弊,方可作出結論。」劉稱,會持續研究跟進。
梁熙指引入遊樂場所牌照範圍 可增加安全要求
「通常就是非專業場所、非專業參與者,會有問題發生」,梁熙認為,是時候加強立法規管高風險運動場所。他呼籲將笨豬跳、跳彈床等高危運動,納入遊樂場所牌照範圍,保障公眾參與活動的安全。
他以急救為例解讀發牌的重要性,「加上這個處所後,升降機的尺寸必須滿足容納擔架等急救器械的要求,如發生意外,就不會因器械在樓梯搬運,錯過黃金急救時間」。
他還建議規管彈床遊玩的方向及人次,及使用牌照施加條件的權力,要求場所為參與者提供安全培訓等,使參與者清楚知道安全風險。
事主將自費集體訴訟 籲政府介入調查
事主丈夫李先生表示,將自費組織集體訴訟。他稱只要是同樣在該公司場館受傷、及有場館安全措施不足證據的事主,歡迎聯繫他們。
他稱已徵求律師意見,勝算非常高,即使簽了「入場生死狀」(即場館方的免責聲明),有相關證據亦有勝算機會。「不願意單獨訴訟,是因為不想自己得到賠償後,這件事情就草草結束。如果一起做,政府就會關注到。」李先生表示,如政府介入調查,將接受調查的任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