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毛樂禮赴新加坡 推廣香港仲裁服務優勢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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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今日(28日)在新加坡出席國際律師協會主辦有關仲裁的座談會,並主持其中一場專題討論。毛樂禮表示,香港的法律體系在全球商業環境中一直有獨特的優勢,香港與新加坡兩地在競爭下相互進步,有助提升國際法律仲裁服務的水平。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在新加坡出席國際律師協會主辦有關仲裁的座談會。

座談會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舉行,主題是從亞太地區的角度探討法院在仲裁領域的角色,吸引了來自英國、法國、澳洲及亞洲等多個國家及地區的法律界代表出席。三場專題討論中,毛樂禮受邀主持其中一場,與新加坡最高法院司法委員、來自北京及印度的法律界精英,探討各地法院在仲裁及緊急仲裁程序中頒布臨時命令的角色,超過200名來自全球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官及律師出席了這場討論。

毛樂禮在會上介紹今年6月1日生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他認為該規則有助提高香港仲裁程序的靈活性。嘉賓之後討論在2019年實施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容許以香港作為仲裁地,並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當事人,可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包括財產、證據及行為保全。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在新加坡出席國際律師協會主辦有關仲裁的座談會。

毛樂禮表示,在上述安排實施後,審批過程比以前加快了,例如部份個案,由收到保全申請起計,內地法院發出裁定平均所需時間為20.8天。他認為有關規則,能夠吸引更多當事人選擇香港,處理涉及內地及國際因素的仲裁案件,充分反映在「一國兩制」優勢下,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及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座談會除了毛樂禮,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美蘭亦出席擔任嘉賓,與會者獲安排參觀新加坡舊高等法院、市政廳及國會等重要建築物。

國際律師協會在1947年成立,由大約8萬多名國際律師組成,他們分別代表着來自170多個國家的190個律師或大律師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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