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從業員評新聞自由指數新低 公眾評分微升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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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發表最新「新聞自由指數」,指新聞從業員對新聞自由指數的評分跌至2013年以來新低,只有25分,較去年下跌0.7分。但公眾評分則回升至42.2分,按年上升0.8分,仍接近2019年以來的低位。

新聞從業員評分自2018年連年下跌

記協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在3月至5月進行調查,訪問了1,007名公眾及251名新聞從業員。結果顯示公眾的評價為42.2分,仍處於2019年以來41至43分的低分數區間範圍。新聞從業員評分更自2018年起持續下跌,今年為25分。

問卷訪問公眾對比1年前新聞自由有否改善,有53%表示較去年倒退,比例遠高於2022年調查的46%。認為有改善的公眾佔13%,亦較2022年調查的19%下降。

「傳媒立場取態多元化」公眾評分下跌

細項評分方面,滿分為10分,公眾受訪者在「傳媒立場取態多元化」一項的評分下跌0.2分,最新為4.7分,是10個細項之中唯一下跌,反映公眾認為傳媒立場取態趨向單一。公眾評分最低分的細項是「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有3.3分,其次是「老闆或管理層向員工施壓」,有3.4分。而最高分為「發揮監察的功能」,有5分。

「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業界評分下跌

至於新聞從業員的細項評分有3項下跌,分別是「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法例確保可獲取所需資訊」以及「發揮監察的功能」。評分最低的項目為「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只有1.5分,第二是「自我審查」有1.8分,而最高分為「批評大財團時有顧忌」,有4.8分,沒有任何細項得到5分或以上。

新聞從業員擔憂23條立法損害新聞自由

另外,有92%新聞從業員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對新聞自由造成頗大或極大損害。公眾方面,有39%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對新聞自由造成頗大或極大損害。2020年的調查當中,52.5%公眾認為實施《香港國安法》對新聞自由造成頗大或極大影響。

對於新聞從業員與公眾之間的差異,記協認為23條立法諮詢期較短,社會未如2020年《香港國安法》立法般熱烈討論,而公眾亦可能認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對新聞自由已有一定限制,《基本法》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差異不大,故較少公眾認為有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