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區議員提文件字眼有「禁語」?專人突擊巡議辦打擊偷懶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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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改制後首屆區議會上場8個月,不論中央以至特區政府都著緊區議員表現,畢竟新的區議員都是愛國者,改革後社會對良政善治的期望自然高。除了設履職監察指引杜絕區議員「吞泡」,《香港01》綜合多方消息,有關方面更派人突擊巡查區議員辦事處,不只看有否準時開門,若議員不在辦事處更會致電查問原因。

新議會,新風格。今屆不少區議員提出的會議討論文件都聚焦民生,翻查文件,發現共通點是字眼比較多用「建議」。過去建制、泛民常用的「要求」字眼,今屆少之又少,上屆常見的「反對」字眼更絕跡,莫非提文件有「禁語」?據了解,部分地區收到提示避免「要求」、「反對」字眼,有議員呈交文件後字眼也被修改。

選舉改制後首屆區議會上場8個月,不論政府或有關部門都著緊區議員表現,畢竟新的區議員都是愛國者,改革後社會對良政善治的期望自然高。(政府新聞處)

麥美娟開班教區議員 勿「見來見去同一班人」

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後的區議會,中央以至特區政府都對區議員有高期望,形容是提升地區治理架構的里程碑。區議員出身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上月底更開班教一眾議會新丁或舊人如何做好工作。

7月31日,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出席第七屆區議會第二次地區治理培訓班。(麥美娟Facebook相片)
8月15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與工聯會區議員余邵倫在街站,提醒市民換樂悠咭。(麥美娟Facebook相片)

據悉,麥美娟會上更透露自己晚上一有空,便會看區議員的社交網站,隔空考勤看看議員有否落區。她呼籲不論直選,地區委員會界別,抑或委任區議員,都要勤開街站,並且要不同時間現身,舉例如果只在下午3點至5點開街站,其他時段「人哋見唔到你」,提醒區議員切勿「見來見去都是同一班人!」

此話一出,不少區議員在隨後數天都出貼文,「有圖有真相」提到自己「深入群眾」落區見街坊,拼盡為民,看來這一堂課見效。

8月15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與工聯會區議員余邵倫在街站,提醒市民換樂悠咭。(麥美娟Facebook相片)
新一屆區議會設《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規定辦事處辦公時間每周不得少於40小時,包括至少4小時在平日夜晚、周末和公眾假期。(王惠成Facebook相片)

議員辦事處每周須辦公至少40小時 杜絕「吞泡」

不只上堂「手把手」教區議員做事,新一屆區議會設《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列明區議員有7項「正面清單」工作要求,其中提到區議員除了獲得區議會主席同意,辦事處辦公時間每周不得少於40小時,包括至少4小時在平日夜晚、周末和公眾假期。

改制後的區議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指引」,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去年12月接受《香港01》專訪時說有助杜絕區議員上任後「吞泡」(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麥美娟去年接受《香港01》專訪時明言,設指引希望杜絕區議員「吞泡」,要求區議員須開設地區辦事處和定期接觸市民,強調:「絕不容許有人納空租或者匿埋嘆冷氣,成年都唔見市民。」

消息:專人突擊巡查辦事處打擊偷懶

打擊偷懶的行動怎會單靠指引,《香港01》綜合多方消息,有關方面更派人突擊實地巡查議員辦事處,不只看有否準時開門,若查看議員不在辦事處,更會致電議員了解原因,有議員辦事處遲了幾分鐘開門,亦要解釋。部分地區民政處有時亦派員致電議員辦事處,找議員聊聊,達考勤之效。

1月4日中西區區議會開會。(民政事務總署Facebook)

有議員坦言,不在辦事處不代表偷懶,反之不時要落區處理投訴,與政府部門視察,並非坐在辦事處「嘆冷氣」便做到事,直言忙碌時遇到查問都感到無奈。亦有議員理解突擊巡查,畢竟今屆有不少議會新丁,甚至委任的區議員,由公帑支薪,政府監察亦無可厚非。

今屆區議員提出的討論文件都聚焦民生,由舊樓消防安全,到爭取小巴線加班問題都有觸及。(盧翊銘攝)

區議員提文件有「禁語」?避免「要求」 「反對」絕跡

新議會,新風格。今屆區議員提出的討論文件都聚焦民生,由舊樓消防安全,到爭取小巴線加班問題都有觸及。不過,翻查各區區議會會議文件,發現共通點是字眼比較多用「建議」。以屯門區議會為例,今屆討論文件所用的字眼都是「建議」、「跟進」、「改善」、「完善」、「關注」,沒有出現往屆建制、泛民區議員慣常採用的「要求」字眼。

屯門區議會為例,2024年區議員提出的討論文件所用的字眼都是「建議」、「跟進」、「改善」、「完善」、「關注」,並沒有出現過去建制、泛民區議員慣常採用的「要求」字眼。(網頁截圖)
同樣是屯門區議會,2019年建制和泛民區議員在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提出討論文件的字眼,慣常採用的「要求」。(網頁截圖)
2019年屯門區議會建制派區議員聯署以「要求」的字眼,爭取康文署在屯門增設24小時自助圖書站。(網頁截圖)

選舉改制前,上屆區議會常現的「反對」、「強烈反對」、「強烈譴責」字眼,今屆區議會絕跡。莫非區議員提文件字眼有「禁語」?

據悉,部分地區的區議員接獲提示,避免用「要求」字眼,有人曾經呈上「要求」政府部門達到某訴求的討論文件,最後被改為「建議」,「反對」字眼更不用談。政府經常強調區議會只是諮詢組織,上屆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暫停區議會小型工程撥款權時,亦形容「唔係收權,區議會從來都無權。」

中西區區議會食物環境衞生委員會 ,是少有在討論文件出現較多「要求」字眼的一區。(網頁截圖)

有議員估計,區議會作為諮詢架構,故被視為沒權「要求」政府部門做事,笑言即使只是「要求」巴士公司改善脫班問題,由於運輸署亦有角色,變相亦是對政府部門工作有所「要求」。

亦有議員坦言做法值得商榷,畢竟「要求」一詞「為民爭取」味較濃,讓市民感覺較好,故橫額海報一直維持此字眼,而「建議」一詞相對溫和,況且重點應該是議員提出的訴求是否合理和有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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