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李世榮:市民不知新例望加強宣傳 暫未有人違規被警告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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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餵野鴿的條例今日(1日)生效,違者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漁護署官員聯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到港鐵坑口站外宣傳新條例。李世榮表示,至今沒有人被口頭警告,但可能法例剛生效,有市民不清楚新例,望政府加大力度宣傳。
李世榮:野鴿聚集致衛生問題 行人擔心「中頭獎」
李世榮表示,野鴿聚集會引致環境衛生問題,舉例鳥糞、羽毛影響市民晾衣服,野鴿聚焦亦會令行人擔驚受怕,憂慮會「中頭獎」,可能傳播病,不少人因而繞路而行,望法例生效後情況改善。
倡野外增加鴿舍 長遠利用科技助執法
李世榮建議為執法人員提供培訓,亦歡迎市民舉報,長遠而言應利用科技協助執法,例如善用閉路電視等。他又稱,市民長期餵飼野鴿會令野鴿喪失覓食能力,建議在野外、不阻礙市民的地方增加鴿舍。
李世榮:暫未有人違例被口頭警告
被問及新法例生效,局方有否提出口頭警告,李世榮說暫時未有,希望大家遵守法例。他表示,宣傳途中發現確實有市民不清楚新法例,建議政府多宣傳。不過,他擔心旅客可能未必知道香港禁餵野鴿,要求港府在入境口岸清晰展示宣傳品,讓旅客了解,以及建議在其他旅遊地點,包括尖沙咀碼頭向旅客宣傳。
法例生效首月適應期先口頭警告
漁護署早前表示,法例生效後首個月,如發現非法餵飼野鴿或野生動物,會先口頭警告。如仍然繼續違規行為,才採取進一步行動。一個月適應期後,9月1日起執法人員如發現任何人非法餵飼野鴿或野生動物,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再事先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