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會議改不具名記錄 狄志遠:大倒退、減透明度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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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屆區議會扭轉上屆要求轄下委員會會議紀錄具名記錄會議的方式,全部劃一將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會議紀錄改以不記名作記錄,以「委員查詢」、「成員建議」等字眼記錄發言。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批評做法「大倒退」,令市民沒法監察議員表現。民政總署解釋,是考慮到會議性質、行政工作等因素,並讓會議紀錄簡潔易讀。
《明報》今日報道指,上屆多個區議會為增透明度,要求轄下委員會會議紀錄由不記名改為具名記錄。但今屆區會全部劃一將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會議紀錄改以不記名展示。根據《區議會常規》列明大會會議紀錄具名,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會議紀錄則可不記名。區議會改制前常規由各區自行制定方式,上屆共6個區會改為訂明委員會須具名記錄討論;另有11區的常規列明委員會會議紀錄不記名,惟實際上有具名記錄各人發言。
立法會新思維議員狄志遠批評新做法是「大倒退」,指政府公布今屆《區議會常規》時表示冀加強區議員問責性及工作透明度,現在顯然背道而馳。他建議區會參考立法會以人工智能軟件撰寫逐字記錄,利用科技提高效率及透明度。